第6955期:第02版
综合新闻
我省进一步保障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
本报讯(记者兰增干)记者4月2日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意见》(国发〔2017〕4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陕西省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实施方案》于近日出台。
按照实施方案,到2020年,全省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采集和交流共享机制更加完善,风险验证和评估机构有序发展,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高效运行,风险管理结果运用取得明显成效,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更趋完善,预防和保护社会公众免受质量安全风险伤害能力大幅提升,服务全省产业转型升级和外贸健康发展作用显著增强,营商环境更加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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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兰增干)记者4月2日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意见》(国发〔2017〕4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陕西省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实施方案》于近日出台。
按照实施方案,到2020年,全省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采集和交流共享机制更加完善,风险验证和评估机构有序发展,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高效运行,风险管理结果运用取得明显成效,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更趋完善,预防和保护社会公众免受质量安全风险伤害能力大幅提升,服务全省产业转型升级和外贸健康发展作用显著增强,营商环境更加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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