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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切实保障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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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牟影影)近日,陕西省民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和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病重残人员、困境儿童、“三留守”人员、兜底脱贫对象、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老年亲属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救助帮扶和关心关爱,切实保障好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简化社会救助审核确认程序,对正在申请社会救助的困难家庭中有疫情感染患者的,开展“先行救助”。实施疫情管控措施的地区,暂停开展低保、特困人员的动态管理和退出工作。符合孤儿或其他困境儿童申请条件的,采取部门间信息比对核实、网络传真等方式远程提供相关证明,也可采取个人承诺方式先行保障,其他手续待疫情结束后补办,做到当月审批、当月发放。

《通知》强调,要加强临时救助,对受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城乡居民,以及暂时得不到家庭支持的困难外来务工人员,落实“先行救助”,由急难问题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及时发放救助金或基本生活物资。要关爱保护受疫情影响监护缺失儿童,对父母等监护人处于隔离观察、住院治疗期间,或因防疫抗疫工作需要以及其他因疫情影响而不能完全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儿童,要根据儿童自身和家庭状况,指定临时监护人,落实临时监护责任,做好临时照料服务。对一时难以落实具体监护人的特殊儿童,民政部门要承担临时监护责任。要做好防控一线工作人员老年亲属关爱服务,把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务人员、公安民警、社区工作者等家中无人照料的老年亲属作为重点关爱服务对象,定期了解其健康状况。对生活困难的,协调政府有关部门予以全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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