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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34期:第02版 综合新闻

3月1日起

陕西限制养犬管理费执行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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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李婧)日前,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制定我省限制养犬管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陕发改价格〔2022〕152号),其中规定,初次登记限制养犬管理费,西安市收费标准每只100-500元,其他设区市、杨凌示范区每只100-300元。

限制养犬管理费收费范围和对象按照各市(区)颁布的限制养犬条例或养犬管理条例(办法)执行。盲人、肢体重残人饲养的导盲犬和助残犬免缴限制养犬管理费;军用、警用犬只以及动物园、科研机构等单位特定用途犬只的管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限制养犬管理费西安市收费标准:初次登记限制养犬管理费(含证卡、芯片及一个年度的限制养犬管理费):重点限养区500元/只,一般限养区200元/只;年度限制养犬管理费:重点限养区300元/只,一般限养区100元/只。其他设区市、杨凌示范区收费标准:初次登记限制养犬管理费(含证卡、芯片及一个年度的限制养犬管理费):重点限养区300元/只,一般限养区150元/只;年度限制养犬管理费:重点限养区200元/只,一般限养区100元/只。

鼓励养犬人对饲养的犬只实施绝育,凭犬只实施绝育的手术证明,登记或年检时减半收取限制养犬管理费用。除此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新的规定自3月1日起执行,此前有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西安市限制养犬管理收费标准的批复》(陕价行函〔2012〕7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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