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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62期:第02版 综合新闻

二十余省份修改计生条例增设“父母育儿假”,多地网友却反馈“不让休”“不敢休”——

“卡壳”的育儿假如何从纸面走进现实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目前,全国已有20余省份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增设育儿假成为一大亮点。

然而开年以来,多地网友表示请假遭拒,用人单位或是驳回请求,或是设置门槛,还有员工迫于职场压力不敢休假。与之相对,笔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企业将育儿假理解成鼓励性政策,认为并非“分内之事”,可以选择执行。

育儿假具有强制性吗?纸面福利如何走进现实?笔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听上去诱人,休起来难

“政策出台4个月了,公司仍以‘未接到通知’为由推脱,育儿假何时能真休?”

2月17日,广东某公司员工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发帖称,儿子今年两周岁,广东公布育儿假政策后,自己多次询问能否休假,单位一直答复“暂时无法执行”。

去年8月,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截至目前,至少25个省份已据此出台地方性法规,增设育儿假。还有地区进一步明确,假期工资、奖金、福利待遇视同出勤。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李凌云表示,作为三胎政策的配套支持措施,育儿假的设置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一方面有助于缓解育儿困难,并且强化父母双方共同育儿的理念;另一方面对于减少就业歧视、促使女性重返职场也将起到积极作用。

但笔者注意到,有网友反映请假遇到困难。一位浙江网友表示,领导声称“要等红头文件和实施细则”,不仅不予准假,还暗示休假将影响年终评价和升职加薪。还有网友表示,单位对休育儿假设置了重重门槛。

除了“不能休”之外,“不敢休”现象也较为突出。北京某互联网公司员工楚菲告诉笔者,人事部门已公布了休假流程,但至今无人提出申请。

育儿假具有强制性吗

在员工“有假难休”的同时,一些用人单位也“有苦说不出”。

北京某民营企业的人力资源总监张一航坦言:“婚假、产假都在延长,若是再加上育儿假,企业的负担就太重了,减少用工时间,就等同于压缩利润空间。”

“当前,育儿假的实施状况总体上不乐观。”李凌云分析称,育儿假作为一个原则性规定,落实主体还是用人单位。但现阶段,因假期增加的用工成本不能得到合理分担,企业很难积极推进。

此外,政策本身的含糊之处,也让企业有空子可钻。笔者梳理发现,按措辞力度划分,各地新规可归为两类:其一,强制性政策。北京、甘肃、重庆等绝大多数地区的表述为“应当给予”“可以享受”育儿假;其二,鼓励性政策。例如重庆规定“经单位批准可休育儿假”,青海则为“鼓励用人单位设立育儿假”。

李凌云对此表示,在前者的语境下,企业有义务给予育儿假,后者只能依赖于企业自觉执行。她还指出,对于不执行育儿假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各地的规定也不尽相同,“一些地区没有出台罚则,还有的地区罚则不明确,仅要求按照既定法律法规处罚,但根本无法找到相适应的条款。”

“另一个尴尬的局面是,育儿假相关政策由卫生健康部门制定,但很大程度上要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去保障落实,而目前后者未出台具体的执行标准。”李凌云说。

用生育保险覆盖假期工资

对于网友的留言,各地有关部门纷纷给出了回复。例如,杭州市卫健委表示,人口与计生条例颁布当日即生效,无需红头文件确认,如果单位拒绝执行,可向劳动权益保障部门投诉立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祝辉良认为,除了以多种途径督促企业执行外,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大立法等部门要形成政策联动,尽快出台更明确、更有针对性的实施细则,这是推动育儿假真正落地的前提。

“可引入社会力量,合理分担假期成本,从根本上打消企业的抵触情绪。”李凌云建议,从短期看,应在生育保险基金的可承受范围内,对假期工资做一定比例的补贴。从长远计,应拓宽生育保险的筹资渠道,扩大基金规模。较为理想的状态是,不仅用以支付育儿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还可覆盖延长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切实缓解企业的困境。

“很多企业对育儿假认识不足,有关部门要深入基层开展宣讲。激发生养意愿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理解和参与,用人单位应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主动落实一系列生育待遇新规,不搞隐性歧视,不为职业发展设卡,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祝辉良说。(陈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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