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93期:第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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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
本报讯(记者 牟影影)4月22日,省司法厅、省卫健委联合举行陕西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仪式,标志着我省省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正式成立。
据悉,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受省司法厅、省卫健委共同指导,经省民政厅登记注册和省司法厅备案,是行业性、专业性、独立于政府和医疗机构的第三方组织。负责指导市、县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调处省直省管医院和各地疑难、重大和跨区域的医疗纠纷,推动调保结合等工作。同时,面向公众设立咨询服务热线电话029-87312787,工作日9:00-17:00接受咨询。
2013年陕西各市区按照省司法厅等七部门通知要求,相继建立市级统筹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各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开展医疗纠纷调解工作不收取费用。该组织成立以来,各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公益性、周期短、效率高的优势,在妥善化解各类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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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牟影影)4月22日,省司法厅、省卫健委联合举行陕西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仪式,标志着我省省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正式成立。
据悉,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受省司法厅、省卫健委共同指导,经省民政厅登记注册和省司法厅备案,是行业性、专业性、独立于政府和医疗机构的第三方组织。负责指导市、县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调处省直省管医院和各地疑难、重大和跨区域的医疗纠纷,推动调保结合等工作。同时,面向公众设立咨询服务热线电话029-87312787,工作日9:00-17:00接受咨询。
2013年陕西各市区按照省司法厅等七部门通知要求,相继建立市级统筹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各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开展医疗纠纷调解工作不收取费用。该组织成立以来,各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公益性、周期短、效率高的优势,在妥善化解各类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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