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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99期:第02版 综合

奏响“咱们工人有力量”主旋律 奋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陕西省总工会有关负责人就2022年陕西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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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省委、省政府隆重表彰500名陕西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100个先进集体,这是全省劳动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喜事,必将凝聚起广大职工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在推进陕西高质量发展进程中持续奋斗、再立新功。

五年评选表彰一次陕西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是一项树榜样、立标杆、扬正气的重要工作,影响广泛,社会瞩目。那么,这些先进集体和个人是怎么产生的?今年的推荐评选工作有哪些特点?如何把好政治关、审核关、程序关,做到优中选优?就以上这些社会各界和职工群众关注的问题,省总工会有关负责人回答了本报记者的提问。

1.问:请介绍一下2022年陕西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主要情况。

答: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高度重视下,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把评选表彰2022年陕西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作为团结激励广大职工喜迎二十大、建功新时代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认真做好评选各项工作。

2022年2月14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评选表彰陕西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通知》,对评选表彰工作作出部署。省委、省政府专门成立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陕西省总工会,负责推荐、审核等日常工作。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相关部门和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2月22日,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评选表彰工作方案。2月24日,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对评选表彰工作进行了安排,会后下发了《关于2022年陕西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推荐评选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市(区)、各行业系统成立相应的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上报推荐人选和单位。4月14日、18日分别召开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和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对推荐对象进行了审核。4月22日,省委常委会听取了评选推荐情况汇报。4月23日至27日在省级主要媒体进行了为期5天的公示。

今年表彰的500名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均符合规定的比例结构要求:一是企业职工和其他劳动者275名,占总数的55%(规定不低于50%),其中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179名,占该类的65.1%(规定不低于50%);企业负责人50名,占18.2%(规定不超过20%);管理类33名,占12%;其他劳动者13名,占4.7%。二是机关事业工作人员125名,占总数的25%(规定不超过30%)。三是农业劳动者100名,占总数的20%(规定不低于20%)。

表彰的100个省先进集体,其中公有制企业59个、非公有制企业10个、党政机关8个、事业单位22个、民办高校1个。

2.问:今年推荐评选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范围和条件是什么,在名额分配上有什么样的考虑?

答:今年推荐评选的范围和条件是:2017年以来,在我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一般应具有市级表彰奖励荣誉基础的企事业单位和工人、农民、科教人员、管理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社会各阶层人员。

在名额分配上,不留一个机动名额,只有层层“评选”,没有“上级内定”。这次评选的500名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全部分配到各市(区)、各行业系统。按照常住人口总数占比50%、人均生产总值占比30%、财政收入占比20%加权计算,向11个市(区)分配280个名额,占总数的56%;按照各行业系统的职工总数、基层工会数向各行业系统分配220个名额,占总数的44%。评选的100个省先进集体,分配名额以各市(区)、各行业系统基层工会数为基数计算,分配各市(区)42个,占总数的42%;分配各行业系统58个,占总数的58%。

3.问: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如何做到优中选优,把好政治关、审核关、程序关,确保个个过硬、出众服众、个人无瑕疵、集体无不良记录?

答:首先,严把政治关。按照评选全国劳模、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工作标准,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本职岗位上奋发进取、拼搏奉献,为推动陕西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的各行各业优秀人物评选出来。

其次,严把审核关。认真审查每一位推荐对象的职工代表大会纪要、公示证明和荣誉基础等相关材料,确保推荐程序规范、广泛征求职工群众意见、荣誉基础真实。通过“信用中国”“天眼查”“企查查”和有关网站、数据库重点审查企业和企业负责人。

在征求意见环节,对推荐的陕西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全部征求了公安部门意见。对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征得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审查同意;对于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负责人,经纪检、监察等部门审查同意;对民营企业同时征得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工商联、统战部同意;对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组织、纪检部门同意;对跨省(市、区)农民工,征得户籍所在地和工作所在地的同意。各市(区)推荐隶属央企、省企的人选或单位的,征得该企业省级管理公司同意;推荐税务系统的,征得省税务局同意。

对企业负责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处级干部进行差额评选,审核中对荣誉基础不扎实、条件不符合、存在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环保问题的一律取消资格,经过3轮筛选,选出50名企业负责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处级干部选出5名,充分考虑近年来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等国家重点工作和专项斗争中具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同时,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核查专班实地到企业负责人和处级干部人选所在单位征求领导班子和职工代表意见。

第三,严把程序关。严格执行“两审两公示”,即初审、复审两次审查,实行所在单位、省级两级公示。推荐人选、集体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居民会议、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等民主程序。基层单位申报,由推荐单位评选工作机构研究确定后,上报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初审后,在推荐对象所在单位或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推荐单位评选工作机构正式上报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后,提交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省委常委会会议审定后,在省级主要媒体公示。

4.问:今年的陕西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推荐评选工作有哪些主要特点?

答:一是突出一线劳动者和科技创新。一线劳动者352名,占总数的70.4%,其中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科教人员分别占总数的35.8%、12.6%。有一批为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其中先进集体5个、与秦创原建设有关的21个单位的49人。

二是体现代表性。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31名。省、市党代会代表29名,全国、省、市人大代表51名,省、市政协委员32名。中共党员387名。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人员142名,疫情防控人员128名。女性117名,占23.4%。

三是具有广泛性。表彰的500名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涵盖国防工业、装备制造、医疗卫生、科技教育、宣传文化、能源化工、规划建设、邮政通信、电子信息、交通运输、公安司法、金融税务、农林水利气象、轻工、环卫以及服务业等行业系统,有全省各行各业、各社会阶层、少数民族、民主党派的代表,有不同类型企业的职工、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中小学教师和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农村基层干部、普通农业劳动者、农民工、种养殖大户、货车司机、快递员等。

5.问: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几年在全国总工会和各省(市、区)评选表彰的劳动模范和五一劳动奖中,都有参与疫情防控的人员,能否谈谈我省在这方面的具体情况。

答:这次表彰的500名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中,参与疫情防控人员达128名,其中医护工作者18名,有驰援武汉、上海两地的逆行者;参与一线抗疫的社区工作者、下沉干部、志愿者共计27名;参与疫情保障的各行各业工作人员55名;在疫情期间讲好抗疫故事的宣传工作者6名;还有积极捐款捐物做好物资保障的相关人员22名。

6.问:打赢脱贫攻坚战是我们党向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近几年我省通过夯实村(社区)基层党组织、派驻第一书记、建立驻村工作队等多种形式助力脱贫攻坚,并于2020年如期打赢了脱贫攻坚战,能否介绍一下我省在这方面评选的具体情况。

答:这次表彰的500名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中,与脱贫攻坚有关的142名,在100个先进集体中,与脱贫攻坚有关的93个。在先进个人中,有带领发展特色产业和集体经济的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有通过成立农业专业合作社、农牧场等带动周边农业发展,解决贫困群众就业问题的致富带头人;有为贫困户脱贫致富努力奔走,赢得群众好评的派驻第一书记;有通过组织产业扶贫、消费扶贫、捐款捐物等方式助力贫困户生活的企业负责人;还有通过技术培训,使广大农民获得一技之长的技术专家。在集体中,有送医送药、开展义诊的;有展现央企担当,开展结对帮扶工作的;还有组织开展生态扶贫、金融扶贫的等等。

7.问:此次给予陕西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表彰奖励与往届相比有什么新亮点?

答:这次表彰提高了奖励标准,奖金从2017年的1万元提高到今年的2万元。同时,重新设计了奖章,奖章主章部分将“五星”“延安宝塔山”“旗帜”“书籍”“齿轮”“谷穗”造型融合,凸显了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理念,彰显各行各业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示范引领作用。

8.问:表彰大会召开后,省总工会对宣传和弘扬劳模精神、讲好劳模故事有什么安排?

答:各级工会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的重要贺信精神与表彰大会精神紧密结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全省工会“一盘棋”,充分运用各级各类媒体、工会阵地宣传先进典型事迹,组织劳模工匠宣讲团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讲好劳模故事、劳动故事、工匠故事,教育引导广大职工群众以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听党话、跟党走、奋进新时代。关心关爱劳模和工匠人才,加强服务和管理工作,为劳模工匠发挥作用创造更好条件,推动更多劳模和工匠人才竞相涌现,让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在三秦大地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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