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拟调水价方案征求意见 7月中下旬召开听证会
本报讯(李婧)6月17日,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起草的《西安市城区公共管网供水价格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布,在7月16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加快建立健全以“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为基础,有利于激励提升供水质量、促进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
水价改革适用范围为西安市自来水公司供水管网覆盖区域,包括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沣东新城。另外,西安市城区公共管网供水价格改革听证会拟定于7月中下旬召开。
终端水价构成调整为基本水价、污水处理费、水资源税三部分。居民二次供水运行成本计入居民基本水价。取消户表(含庭院管网)改造资金。
调整居民阶梯水量和分档差价标准:居民家庭一阶年用水量调整为0-144立方米(含)、二阶年用水量调整为144-207立方米(含)、三阶年用水量调整为207立方米以上。
按照方案一,调整后的居民家庭一阶终端水价为3.8元/立方米,二阶为6.09元/立方米,三阶为8.38元/立方米;非居民终端水价为5.8元/立方米;特行终端水价为20.11元/立方米。方案二则调整为,居民家庭一阶终端水价为4.22元/立方米,二阶为6.58元/立方米,三阶为8.94元/立方米;非居民终端水价为6.44元/立方米;特行终端水价为20.88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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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价改革适用范围为西安市自来水公司供水管网覆盖区域,包括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沣东新城。另外,西安市城区公共管网供水价格改革听证会拟定于7月中下旬召开。
终端水价构成调整为基本水价、污水处理费、水资源税三部分。居民二次供水运行成本计入居民基本水价。取消户表(含庭院管网)改造资金。
调整居民阶梯水量和分档差价标准:居民家庭一阶年用水量调整为0-144立方米(含)、二阶年用水量调整为144-207立方米(含)、三阶年用水量调整为207立方米以上。
按照方案一,调整后的居民家庭一阶终端水价为3.8元/立方米,二阶为6.09元/立方米,三阶为8.38元/立方米;非居民终端水价为5.8元/立方米;特行终端水价为20.11元/立方米。方案二则调整为,居民家庭一阶终端水价为4.22元/立方米,二阶为6.58元/立方米,三阶为8.94元/立方米;非居民终端水价为6.44元/立方米;特行终端水价为20.88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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