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第8068期:第01版 首版

陕西本月起提高计生家庭特别扶助标准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本报讯(记者 赵院刚)7 月7 日,省财政厅、省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相关标准自今年7 月1日起执行。

《通知》指出,将4 9 -5 9 岁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从每人每月4 5 0 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 9 0元,6 0 岁以上的继续维持每人每月1 0 0 0 元的标准不变。将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从每人每月3 5 0 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 6 0 元。将一级、二级、三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从现在的每人每月4 0 0 元、3 0 0 元、2 0 0 元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5 2 0 元、3 9 0 元、2 6 0 元。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