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70期:第02版
综合
咸阳为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
本报讯(崔亦馨)近日,咸阳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进一步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按照农村低保对象1 2 3 元/人、城市低保对象1 8 9 元/人、农村特困人员1 6 5 元/人、城市特困人员2 5 5 元/人的标准,向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该补贴共涉及保障对象1 4 .6 万人,将发放资金1 9 0 7 .6 6 万元,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截至6 月底,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 3 .9 7 万人、城乡特困供养人员5 3 4 0 人,此次增发的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将于7 月中旬全部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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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崔亦馨)近日,咸阳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进一步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按照农村低保对象1 2 3 元/人、城市低保对象1 8 9 元/人、农村特困人员1 6 5 元/人、城市特困人员2 5 5 元/人的标准,向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该补贴共涉及保障对象1 4 .6 万人,将发放资金1 9 0 7 .6 6 万元,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截至6 月底,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 3 .9 7 万人、城乡特困供养人员5 3 4 0 人,此次增发的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将于7 月中旬全部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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