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第8088期:第02版 综合

《陕西省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拟建立为失能老人提供探访照料服务制度

关键字:制度,服务,照料,探访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本报讯(记者 薛生贵)7月26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全体会议上,《陕西省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草案)》提请审议。省民政厅副厅长郭慧敏作关于《条例(草案)》的说明时透露,《条例(草案)》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作出具体规定,即强调政府履行兜底职责,建立为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提供必要的探访照料服务的制度。

截至2021年底,我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774万人,占全省总人口比例的19.6%,超出全国18.9%的平均水平,已呈现“中度”老龄化特征。未来5-10年,是我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机遇期和宝贵窗口期。

《条例(草案)》对养老服务规划用地、配建标准、设施建设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明确了新建小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四个同步的规定,着力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

《条例(草案)》明确了健全养老服务人员培养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引进、培训、岗位(职务)晋升、激励评价机制,按照落实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费补贴等政策的规定,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薪酬待遇,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相关待遇等作出具体规定。

《条例(草案)》还对机构养老服务进行了规范,并对完善扶持保障和监督管理措施等进行了规定。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