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70期:第01版
首版
关于陕西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公示
根据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于2022年4月印发《关于评选陕西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在全省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活动。通过各市(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协调小组、省级产业工会、省总单列单位推荐申报,经省协调小组办公室认真审核,召开成员单位联评会议进行评审,产生拟表彰的陕西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详见第二版),接受广大职工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2年10月31日17时前)向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
电话/传真:029-87329837
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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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于2022年4月印发《关于评选陕西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在全省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活动。通过各市(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协调小组、省级产业工会、省总单列单位推荐申报,经省协调小组办公室认真审核,召开成员单位联评会议进行评审,产生拟表彰的陕西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详见第二版),接受广大职工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2年10月31日17时前)向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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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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