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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76期:第02版 综合

西安将气象灾害预警分为四个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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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闫珅)10月29日,《西安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印发,将气象灾害预警分为四个级别。旨在全面加强气象灾害应急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预案适用于发生暴雨(雪)、干旱、寒潮、大风、沙尘暴、连阴雨、高温、低温、雷电、冰雹、霜冻、大雾、冰冻(冻雨)、道路结冰和霾等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协调指挥工作。将气象灾害预警分为四个级别,由低至高分别用蓝、黄、橙、红标示,一级预警即红色预警为最高级别。对气象灾害按照行政区域实施分级处置,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本行政区域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地区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预案要求,综合实施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加强信息沟通,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实现资源共享,确保气象灾害应对工作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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