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第8196期:第02版 综合

西安出台房产新政

落户后即可购买首套二手房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本报讯(徐倩)11月19日,西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发布《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外地家庭落户后即可买首套二手住房、二孩以上家庭限购区可新购1套住房、缩短非本地户籍家庭社保年限、调整限购区域等。

根据《通知》,从市外迁入西安市且在住房限购区域无住房的居民家庭,落户西安市后即可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首套二手住房,也就是说,取消了此前“须在购房前落户满1年”的要求。

在限购区域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二手住房的条件由“持有本市《居住证》,且在购房之日前2年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调整为“持有本市《居住证》,且在购房之日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在人才购房方面,《通知》明确,经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在西安市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住房时无须提供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相关证明材料。

在支持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方面,《通知》规定,符合西安市购房资格的二孩及以上家庭,在住房限购区域内限购套数的基础上可新购1套住房。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的第3套住房为新建商品住房时,应列为“普通家庭”类别。

此外,西安市调整了限购范围。其中,临潼区,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上林街道,沣西新城高桥街道、马王街道,高新区托管的非限购区域不再列入西安市住房限购限售范围。

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关规定与《通知》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