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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43期:第02版 综合

陕西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避免学生严重偏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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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赵院刚)近日,省教育厅印发《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促进学生认真修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

《实施办法》明确,从2025年起,参加当年统一高考的学生须参加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方可参加其对应科目的选择性考试。

据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类。合格性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等14门科目。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6门科目。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在历史和物理科目中首选1门科目,在其余4门科目中再选2门科目参加选择性考试。

《实施办法》明确,考试对象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具有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籍在校生须参加所有科目合格性考试(含实验操作测试),具有陕西省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学籍在校生和陕西省户籍社会人员可参加部分或全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从2025年起,参加当年统一高考的学生须参加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方可参加其对应科目的选择性考试。

《实施办法》规定,合格性考试每年五月份组织一次,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在完成必修课程的基础上按考试时间安排参加合格性考试,各科目合格性考试分散安排在高中三个学年进行。选择性考试时间为每年6月份,在高考统考科目之后进行。

合格性考试成绩长期有效,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10门科目卷面满分为100分,考生成绩以“合格/不合格”、等级两种方式呈现;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4门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选择性考试各科目卷面满分均为100分,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分呈现,其余科目以等级转换分呈现,成绩当年有效。

合格性考试等级成绩,按位次由高到低分A、B、C、D、E五个等级,E等为不合格。当次当科目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15%,B等30%,C等30%,D和E等共25%,E等不超过3%。

经批准设立的内地新疆高中班和散插的西藏高中学生,其合格性考试成绩单独划定。学生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取得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可持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成绩证明,申请陕西省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认定。其选择性考试成绩不予认定,必须参加陕西省组织的选择性考试。

《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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