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印发《意见》
支持西咸接合片区改革创新
本报讯(记者 赵院刚)2月2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省发改委近日印发《关于支持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西咸接合片区深化改革创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培养一批能工巧匠、创新创业带头人,到2025年试验区各项改革将取得阶段性进展。
《意见》提出,建立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持续优化秦创原总窗口政策机制,完善监测与考核指标,支持试验区内区县、高校、院所、企业积极对接秦创原平台,探索“创新飞地”“离岸孵化”等模式,鼓励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推进一批优质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催生一批前瞻性、带动性强的科创项目、科创企业。
实施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倍增计划,推进科技型企业“登高、升规、晋位、上市”四大工程,支持试验区建设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双创”孵化载体,常态化举办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路演活动。鼓励科技型企业积极参与科技成果入乡转化。
加大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乡村本土人才培养使用力度,培养一批能工巧匠、创新创业带头人。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定期选派科技特派员带技术、成果、项目到基层一线开展科技入乡服务,实现科技特派员乡镇全覆盖。
允许高校、科研院所自主决定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方式,探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鼓励企业对引进人才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支持科研人员以入乡兼职、技术承包等形式提供增值服务并合理取酬。建立离岗人员保护机制,支持科研人员到企业挂职和兼职、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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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提出,建立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持续优化秦创原总窗口政策机制,完善监测与考核指标,支持试验区内区县、高校、院所、企业积极对接秦创原平台,探索“创新飞地”“离岸孵化”等模式,鼓励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推进一批优质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催生一批前瞻性、带动性强的科创项目、科创企业。
实施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倍增计划,推进科技型企业“登高、升规、晋位、上市”四大工程,支持试验区建设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双创”孵化载体,常态化举办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路演活动。鼓励科技型企业积极参与科技成果入乡转化。
加大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乡村本土人才培养使用力度,培养一批能工巧匠、创新创业带头人。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定期选派科技特派员带技术、成果、项目到基层一线开展科技入乡服务,实现科技特派员乡镇全覆盖。
允许高校、科研院所自主决定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方式,探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鼓励企业对引进人才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支持科研人员以入乡兼职、技术承包等形式提供增值服务并合理取酬。建立离岗人员保护机制,支持科研人员到企业挂职和兼职、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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