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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公安厅优化营商环境24条措施》明确提出,规范涉企执法行为——

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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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兰增干)4月10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常务副厅长曾岚等介绍《陕西省公安厅优化营商环境24条措施》制定出台的有关情况。曾岚表示,省公安厅将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曾岚介绍说,《措施》的出台吸收了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反映了企业和群众的心声,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依法打击整治涉企违法犯罪。对企业报警求助,严格执行首接首办责任制。加大涉企案件侦办力度,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黑恶势力犯罪、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经济犯罪等,全力营造公平公正的生产经营环境。对涉企重大案件,实行专案专办、挂牌督办。对企业举报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案件线索,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初步核查结果。常态化开展企业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县级公安机关每月至少向辖区企业发布一次安全防范预警提示。

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办理涉企案件时,对企业财产严格依法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严格依法使用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对涉企案件全力开展追赃挽损,依法启动紧急止付和快速冻结机制,对涉案资产依法及时返还。

建立领导包抓走访企业制度。实行市县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包抓辖区引进企业、重大项目、重点单位,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上门走访服务。依托属地公安机关在重点项目建设工地可设立固定或流动警务站、服务点或者联络员,帮助企业开展务工人员身份信息核查,指导企业做好安全工作。

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建立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领导机构,依托12389举报平台、110报警平台,以及在省公安厅门户网站设立意见箱,多渠道受理举报公安机关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此外,《措施》还对放宽人才落户条件、减少户口迁移办理环节、规范许可备案管理、放宽出入境业务办理、对外籍人才提供签证和居留便利、进一步优化通关自助服务、下放交通管理业务权限、大力推行公安业务网上办理等具体内容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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