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郝佳伟)3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分组审议《陕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修改情况的汇报。草案修改稿规定,支持各类人才返乡入乡,鼓励退休公职人员等回乡村服务,鼓励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到农村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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