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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20期:第02版 综合

食品配料表标注岂能玩“保密”花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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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辽宁葫芦岛市的郭女士从网上购买了一款面包,结果发现在包装背面的营养成分表中,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膳食纤维等竟然都是问号,配料一栏还赫然印着“保密”两个字。“一个面包的配料有什么要保密的?连各个成分的含量都没有,这不是明目张胆地糊弄消费者吗?厂商实在太离谱了。”郭女士说。(3月27日《人民日报》)

实际上,类似食品配料表被“保密”的现象并非个案。去年11月,湖南长沙的欧女士网购了一款牛油果干酪巧心欧包,其配料一栏同样印着“保密”字样。可以说,在整个食品行业,一些食品企业在配料表的标注上玩“保密”花招已成常态。如此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更是给食品安全留下了隐患,危害不容小觑。

食品配料表是消费者作出选择的重要参考信息,直接关系到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必须标注清楚。这既是食品企业应恪守的基本道德底线,也是应尽的法定义务。我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成分或者配料表。食品企业以“保密”为由不标明食品配料表,显然已涉嫌违法,无疑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配料表的标注直接关乎消费者的健康,根本没有任何“秘密”可言。对此,监管部门应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对以“保密”幌子不标明食品配料表的食品企业,该约谈的约谈,该罚款的罚款,并对情节严重者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让其真正感到有“肉痛”,主动把尊重消费者权益和敬畏法律作为行动自觉。

与此同时,相关部门在畅通消费者维权路径、降低维权成本的基础上,还应同步更新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行业生产标准,从而以严密无隙的法律规范和监管政策,捆住不法食品企业在配料表标注上玩“保密”花招的手脚,倒逼其自觉自律地夯实食品安全保障基础。(张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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