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促进女职工素质提升、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关爱服务女职工——
全方位为女职工“保驾护航”
湖南各级工会创建各类女职工业余学校、周末学校、网上学校等1300多所,培训女职工达300多万人次,为女职工“提素”搭建平台;山西省总工会积极推动和参与省人大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地方条例专项执法检查;北京市总工会自2015年开展职工子女托管服务以来,开办近300个暑期托管班,有1万多名职工子女受益……5年来,全国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着力促进女职工素质提升、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关心关爱服务女职工,全方位为广大女职工“保驾护航”。
近年来,我国女职工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截至2017年9月,在已建会单位中,女职工已达1.19亿人,占职工总数的37.81%。为打造一支高素质女职工队伍,全总印发《关于新形势下深入实施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的意见》,不断深化女职工技术创新活动,积极培育女职工创新工作室、创新班组等,发挥女劳模、女高级技能人才引领示范作用,并通过召开全国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表彰大会,举办全国工会女职工风采展示活动等,表彰激励先进、展现巾帼风采。同时,广泛开展“培育好家风——女职工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女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为了更好地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全总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女职工权益维护工作的意见》,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围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创新维权手段,健全维权机制,努力为广大女职工撑起权益的“保护伞”。
——加强源头维护。积极参与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文件制定修订,促进全面两孩政策下生育保障制度健全完善,推动地方制定《特别规定》实施细则。
——广泛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普法宣传、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集中要约和监督检查等工作。针对各地出现的要求女职工“排队怀孕”、生育待遇不落实等侵犯女职工权益问题,积极协调和参与调查处理。截至2017年9月,全国共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136.6万份,覆盖女职工7999.9万人。
——持续推进女职工休息哺乳室建设。联合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0部门制定《关于加强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各地工会制定女职工休息哺乳室建设标准及管理办法,并设立专项资金,大力推动用人单位女职工休息哺乳室建设,为孕期、哺乳期女职工提供安全、卫生、私密的休息哺乳场所。截至2017年9月,全国建立女职工休息哺乳室的基层企事业工会达29.6万个,涵盖单位62.3万家,覆盖女职工1849.4万人。
以女职工需求为导向,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深入实施以困难帮扶、就业服务、子女助学等为主要内容的“女职工关爱行动”。在国家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背景下,着力推动解决女职工生育后顾之忧,开展了暑期托管、课后服务等职工子女托管服务。着力做好女职工就业创业服务,在“工会就业创业援助月”活动中设立家政服务招聘专场、举办月嫂职业资格培训等,加大对女职工就业援助和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同时深化“心理援助进企业”等活动,加强对女职工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
与此同时,进一步扩大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着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和新兴产业特别是女农民工较为集中的产(行)业、工业园区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截至2017年9月,在全国已建工会的基层单位中,工会女职工组织已达266.5万个,覆盖率达97.2%。(张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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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各级工会创建各类女职工业余学校、周末学校、网上学校等1300多所,培训女职工达300多万人次,为女职工“提素”搭建平台;山西省总工会积极推动和参与省人大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地方条例专项执法检查;北京市总工会自2015年开展职工子女托管服务以来,开办近300个暑期托管班,有1万多名职工子女受益……5年来,全国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着力促进女职工素质提升、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关心关爱服务女职工,全方位为广大女职工“保驾护航”。
近年来,我国女职工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截至2017年9月,在已建会单位中,女职工已达1.19亿人,占职工总数的37.81%。为打造一支高素质女职工队伍,全总印发《关于新形势下深入实施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的意见》,不断深化女职工技术创新活动,积极培育女职工创新工作室、创新班组等,发挥女劳模、女高级技能人才引领示范作用,并通过召开全国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表彰大会,举办全国工会女职工风采展示活动等,表彰激励先进、展现巾帼风采。同时,广泛开展“培育好家风——女职工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女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为了更好地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全总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女职工权益维护工作的意见》,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围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创新维权手段,健全维权机制,努力为广大女职工撑起权益的“保护伞”。
——加强源头维护。积极参与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文件制定修订,促进全面两孩政策下生育保障制度健全完善,推动地方制定《特别规定》实施细则。
——广泛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普法宣传、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集中要约和监督检查等工作。针对各地出现的要求女职工“排队怀孕”、生育待遇不落实等侵犯女职工权益问题,积极协调和参与调查处理。截至2017年9月,全国共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136.6万份,覆盖女职工7999.9万人。
——持续推进女职工休息哺乳室建设。联合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0部门制定《关于加强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各地工会制定女职工休息哺乳室建设标准及管理办法,并设立专项资金,大力推动用人单位女职工休息哺乳室建设,为孕期、哺乳期女职工提供安全、卫生、私密的休息哺乳场所。截至2017年9月,全国建立女职工休息哺乳室的基层企事业工会达29.6万个,涵盖单位62.3万家,覆盖女职工1849.4万人。
以女职工需求为导向,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深入实施以困难帮扶、就业服务、子女助学等为主要内容的“女职工关爱行动”。在国家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背景下,着力推动解决女职工生育后顾之忧,开展了暑期托管、课后服务等职工子女托管服务。着力做好女职工就业创业服务,在“工会就业创业援助月”活动中设立家政服务招聘专场、举办月嫂职业资格培训等,加大对女职工就业援助和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同时深化“心理援助进企业”等活动,加强对女职工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
与此同时,进一步扩大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着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和新兴产业特别是女农民工较为集中的产(行)业、工业园区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截至2017年9月,在全国已建工会的基层单位中,工会女职工组织已达266.5万个,覆盖率达97.2%。(张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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