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启动高校最具转化潜力科技成果遴选工作
本报讯(吕扬)4月25日,笔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将开展第三届高校最具转化潜力科技成果遴选工作,这也是省教育厅深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落地见效,加速高校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孵化,有力支撑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的又一措施。
本次遴选重点面向各高校科研平台及团队,征集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科技创新成果,以及高校承担的国家重大研发计划等创新转化项目和获奖成果。其中,科研平台是指依托高校建设的全国(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陕西省工程研究中心、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陕西省协同创新中心(理工农医方向)等。
科研团队为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团队、“科学家+工程师”队伍、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理工农医类)。科研项目为国家重大研发计划项目、省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服务地方专项项目。
获奖成果为近三年,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获奖成果(应用基础研究类成果,技术发明、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类成果)。其他科研人员和团队研发的具有转化潜力的科技成果。
省教育厅将联合秦创原发展公司组织相关行业专家、投资人和技术经理人等,对高校报送的科技成果进行初筛,并通过成果路演的方式,与成果完成人对接交流,“以演代评”对成果进行遴选,并将成果通过省国资委、西咸新区等单位面向省内企业、创投机构进行推介,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省教育厅将把各高校报送成果的质量、数量以及最终转化情况等纳入年度高校融入秦创原建设工作评估,并在高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资金分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学科建设等方面予以体现。
对商业化可行性高的成果,给予单项投资额度不超过500万元的投资基金支持。对技术成熟度高、可实现技术转移的成果,以先使用后付费、联合项目方进行二次开发等形式,给予单项投入不超过300万元的经费支持。对具备转化潜力的早期成果,给予技术验证、商业化验证等相关概念验证支持,并优先纳入省教育厅科研计划服务地方专项予以支持。同时,省教育厅还将对优秀组织单位、优秀推荐人等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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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遴选重点面向各高校科研平台及团队,征集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科技创新成果,以及高校承担的国家重大研发计划等创新转化项目和获奖成果。其中,科研平台是指依托高校建设的全国(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陕西省工程研究中心、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陕西省协同创新中心(理工农医方向)等。
科研团队为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团队、“科学家+工程师”队伍、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理工农医类)。科研项目为国家重大研发计划项目、省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服务地方专项项目。
获奖成果为近三年,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获奖成果(应用基础研究类成果,技术发明、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类成果)。其他科研人员和团队研发的具有转化潜力的科技成果。
省教育厅将联合秦创原发展公司组织相关行业专家、投资人和技术经理人等,对高校报送的科技成果进行初筛,并通过成果路演的方式,与成果完成人对接交流,“以演代评”对成果进行遴选,并将成果通过省国资委、西咸新区等单位面向省内企业、创投机构进行推介,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省教育厅将把各高校报送成果的质量、数量以及最终转化情况等纳入年度高校融入秦创原建设工作评估,并在高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资金分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学科建设等方面予以体现。
对商业化可行性高的成果,给予单项投资额度不超过500万元的投资基金支持。对技术成熟度高、可实现技术转移的成果,以先使用后付费、联合项目方进行二次开发等形式,给予单项投入不超过300万元的经费支持。对具备转化潜力的早期成果,给予技术验证、商业化验证等相关概念验证支持,并优先纳入省教育厅科研计划服务地方专项予以支持。同时,省教育厅还将对优秀组织单位、优秀推荐人等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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