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依法推动秦腔等戏曲艺术保护传承发展
本报讯(记者 薛生贵)7月26日,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樊维斌作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陕西省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秦腔被誉为“中国梆子戏鼻祖”,是陕西极具代表性的文化符号。为保护、传承好秦腔这一民族艺术瑰宝,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全国第一部省级层面制定的戏曲类地方性法规《陕西省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于2021年11月26日经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实施后,我省各地扎实依法推动秦腔等戏曲艺术保护传承发展。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陕西省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的通知》。各设区市制定了《条例》实施方案。西安市印发了《西安市秦腔戏曲艺术中长期发展规划》。安康市积极推进汉调二黄保护传承发展立法。各级财政部门还将秦腔艺术表演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经费预算。宝鸡市设立1亿元文化旅游专项资金,对包括秦腔精品剧目在内的文化重点项目进行奖补激励,同时还争取资金1.47亿元,启动宝鸡秦腔博物馆和秦腔主题文化公园项目建设。渭南市投资1100万元,推动戏曲博物馆建设,大荔县每年为县剧团定额拨款,保障其正常运转。
一年多来,各地先后创作编排了一批精品力作。全省各院团在剧本创作、音乐创作、表演导演、舞台美术等方面取得了新突破,特别是在中国-中亚峰会期间,秦腔元素随处可见,充分展示其艺术魅力和传播影响力。近年来,多部弘扬新时代主旋律的精品力作荣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入选文化和旅游部“新时代现实题材创作工程”和“历史题材创作工程”。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秦腔艺术人才队伍建设,多措并举形成强大合力。省政府筹备建设了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西安戏剧学院,各设区市全方位提升演职人员及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各级人社部门积极为秦腔戏曲人才职称评定想办法解难题。省戏曲研究院与省职业艺术学院签订联合培养人才协议。西安市演艺集团“秦腔委培班”学员顺利毕业,并成立西演青年团;渭南市富平阿宫剧团与西安艺术学校合作开设阿宫腔委培班;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开设戏曲专业。其他地市还采取校地共建等形式,为大学生戏曲爱好者提供学习观演机会,为秦腔艺术传承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报告指出,《条例》实施以来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引起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宣传力度还不够大。检查中发现,各级对《条例》的学习宣传还不够有力,少数职能部门对依法做好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到位,对依法承担的责任还不够明晰。参与问卷调查的人员中,《条例》知晓率占97.46%,基本都是秦腔艺术管理和从业人员。
资金投入还不够多。检查中发现,目前省级经费还未纳入财政预算,各级用于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的专项资金也很有限,无法与各级院团实际发展相适应。尽管各级在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等方面给予了一定的资金扶持,然而院团企业化运营后自给自足的经营模式难以维持生计,甚至有的县剧团一年只有2万元左右经费,发展乏力,很难争取社会资金予以支持。
创新动力还不够足。检查中发现,因秦腔演职人员收入低、积极性不高、人才流失严重、缺乏编创团队,面临剧本荒、演员荒等问题,秦腔艺术作品创作有数量缺质量,经久不衰的文艺精品较少。大部分院团老戏复排,新剧创作动力不足,导致社会各界对院团关注度越来越低。尤其在当前各种文化艺术多元化的大背景下,秦腔艺术传承发展如何守正创新,除了加强行业自身造血功能外,还需要各级落实好《条例》有关规定。
合力联动还不够强。检查中发现,文旅部门在《条例》贯彻中做得比较好,其他相关部门重视不够,甚至一些地方还未按《条例》规定制定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实施方案。有的主管部门对秦腔等戏曲艺术资源普查、征集档案、曲牌挖掘和复排演出等工作重视不够。一线演员特别是武戏演员缺乏退出保障机制;演出市场竞标不够规范,影响演出质量;秦腔艺术进校园活动开展不够广泛,组建秦腔社团的学校不多。没有真正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发展态势。
报告还提出四条建议,要持续加大《条例》贯彻力度,健全完善资金保障机制,切实加强人才培养质量,努力打造创新精品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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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薛生贵)7月26日,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樊维斌作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陕西省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秦腔被誉为“中国梆子戏鼻祖”,是陕西极具代表性的文化符号。为保护、传承好秦腔这一民族艺术瑰宝,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全国第一部省级层面制定的戏曲类地方性法规《陕西省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于2021年11月26日经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实施后,我省各地扎实依法推动秦腔等戏曲艺术保护传承发展。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陕西省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的通知》。各设区市制定了《条例》实施方案。西安市印发了《西安市秦腔戏曲艺术中长期发展规划》。安康市积极推进汉调二黄保护传承发展立法。各级财政部门还将秦腔艺术表演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经费预算。宝鸡市设立1亿元文化旅游专项资金,对包括秦腔精品剧目在内的文化重点项目进行奖补激励,同时还争取资金1.47亿元,启动宝鸡秦腔博物馆和秦腔主题文化公园项目建设。渭南市投资1100万元,推动戏曲博物馆建设,大荔县每年为县剧团定额拨款,保障其正常运转。
一年多来,各地先后创作编排了一批精品力作。全省各院团在剧本创作、音乐创作、表演导演、舞台美术等方面取得了新突破,特别是在中国-中亚峰会期间,秦腔元素随处可见,充分展示其艺术魅力和传播影响力。近年来,多部弘扬新时代主旋律的精品力作荣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入选文化和旅游部“新时代现实题材创作工程”和“历史题材创作工程”。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秦腔艺术人才队伍建设,多措并举形成强大合力。省政府筹备建设了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西安戏剧学院,各设区市全方位提升演职人员及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各级人社部门积极为秦腔戏曲人才职称评定想办法解难题。省戏曲研究院与省职业艺术学院签订联合培养人才协议。西安市演艺集团“秦腔委培班”学员顺利毕业,并成立西演青年团;渭南市富平阿宫剧团与西安艺术学校合作开设阿宫腔委培班;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开设戏曲专业。其他地市还采取校地共建等形式,为大学生戏曲爱好者提供学习观演机会,为秦腔艺术传承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报告指出,《条例》实施以来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引起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宣传力度还不够大。检查中发现,各级对《条例》的学习宣传还不够有力,少数职能部门对依法做好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到位,对依法承担的责任还不够明晰。参与问卷调查的人员中,《条例》知晓率占97.46%,基本都是秦腔艺术管理和从业人员。
资金投入还不够多。检查中发现,目前省级经费还未纳入财政预算,各级用于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的专项资金也很有限,无法与各级院团实际发展相适应。尽管各级在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等方面给予了一定的资金扶持,然而院团企业化运营后自给自足的经营模式难以维持生计,甚至有的县剧团一年只有2万元左右经费,发展乏力,很难争取社会资金予以支持。
创新动力还不够足。检查中发现,因秦腔演职人员收入低、积极性不高、人才流失严重、缺乏编创团队,面临剧本荒、演员荒等问题,秦腔艺术作品创作有数量缺质量,经久不衰的文艺精品较少。大部分院团老戏复排,新剧创作动力不足,导致社会各界对院团关注度越来越低。尤其在当前各种文化艺术多元化的大背景下,秦腔艺术传承发展如何守正创新,除了加强行业自身造血功能外,还需要各级落实好《条例》有关规定。
合力联动还不够强。检查中发现,文旅部门在《条例》贯彻中做得比较好,其他相关部门重视不够,甚至一些地方还未按《条例》规定制定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实施方案。有的主管部门对秦腔等戏曲艺术资源普查、征集档案、曲牌挖掘和复排演出等工作重视不够。一线演员特别是武戏演员缺乏退出保障机制;演出市场竞标不够规范,影响演出质量;秦腔艺术进校园活动开展不够广泛,组建秦腔社团的学校不多。没有真正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发展态势。
报告还提出四条建议,要持续加大《条例》贯彻力度,健全完善资金保障机制,切实加强人才培养质量,努力打造创新精品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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