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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48期:第03版 教育

高校新生家庭困难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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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张彦刚)因家庭经济暂时遇到困难的高校新生别犯愁,各省市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了多形式、多渠道的资助政策体系,新生可通过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帮助完成学业。笔者近日从陕西省教育厅了解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高等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有关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学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国家助学贷款最长不超过22年。学生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自毕业当年起开始自付利息,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可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5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并入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以上高校在读的其他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均可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首次贷款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续贷的时候,借款学生可通过学生在线系统远程线上办理,也可以由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相关材料到原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现场办理。具体的贷款流程可咨询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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