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叶绿花香满三秦
——陕西林草建设综述
绿色版图向北推进了400余公里,实现了由“沙进人退”到“绿进沙退”;黄河流域由“黄”到“绿”的历史性蝶变;2022年黄河流域水环境质量首次达优……7月26日,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孙喜民作的《关于全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透露,黄河流域陕西段保护治理取得新进展,黄土高原成为全国增绿幅度最大的区域。
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党的十八大以来,陕西突出秦岭、黄河流域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实施国土绿化、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荒漠化综合防治、森林生态系统提质增效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扩大陕西绿色版图,提升绿色质量,推动生态系统健康稳定发展。
截至目前,全省营造林8800多万亩,森林覆盖率增加近4个百分点,达到45%以上,森林蓄积达6亿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超过57%。有陆栖脊椎野生动物792种、种子植物4600余种。
着力荒漠化综合防治 织密黄河流域绿色网
过去,三秦大地风沙肆虐,陕西黄河流域特别是陕北地区生态环境窘迫。为了治沙抑尘、改善生态,1960年陕西省治沙研究所成立,专研以植物措施为主的荒漠化、沙化综合治理。
1978年,覆盖陕西9市68县的三北防护林工程启动实施,开启了以生态工程建设为主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之路。
数十年来,陕西加强荒漠化综合治理,统筹推进“三北”等生态工程建设,三北工程区累计完成造林5400多万亩,森林覆盖率由1977年的12.9%上升到36.3%,生态质量持续好转。
全省荒漠化土地面积由1999年的4671万亩减少到3975万亩,沙化土地由1999年的2183万亩减少到1834.93万亩。流动沙地面积由20世纪50年代的860万亩减少到5.13万亩,沙区植被覆盖度由1.8%提高到58.41%。黄河流域的宝鸡、西安、延安、榆林、咸阳5市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担好生态卫士职责 守护好祖脉秦岭
新中国成立初期,秦岭绿色“参差不齐”“浅浅深深”。如今,秦岭绿色之深、之浓重,皆是陕西之最,也是全国最绿的区域之一。
1965年,陕西建立了第一个自然保护区——太白山自然保护区,也是我国建立的首批自然保护区之一。秦岭海拔最高、生态功能最完整的生态空间率先进入了保护地体系。
1982年,陕西省楼观台国家森林公园建立,这是秦岭地区建立的第一个自然公园,也是我国最早批建的森林公园之一。
1998年,陕西省人民政府颁布《关于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立即停止省属森工采育企业采伐天然林的命令》,1999年,陕西实行全面禁伐,启动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生态工程建设。
2001年,秦岭成为首批国家级生态功能区建设试点之一,同年秦岭国家植物园获批建立。自此,保护修复秦岭生态环境,全面恢复、提升秦岭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成为陕西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历史责任和重大任务。
2007年,《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颁布实施,《陕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发布,在全国创山脉保护之先河,率先为一座山脉立法,赋予了秦岭生态保护的法律意义。
2018年,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行动方案》,修订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划定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建立“海拔+园区+廊道”的秦岭特色保护模式,形成了“综合+专业”的秦岭大保护格局。
截至目前,秦岭范围森林面积达到477万多公顷,森林覆盖率达82%以上。共建成1个国家公园、31个自然保护区、2个自然保护点、49个森林公园、11个湿地公园、7个地质公园和15个风景名胜区,总面积0.92万平方公里,占秦岭面积的15.81%,形成了规模庞大、相对集中连片的自然保护地群,有效保护了全省75%以上的自然生态系统类型,70%以上的野生动植物种群类型,80%以上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省级重点保护动物和“三有动物”种群类型。
推进湿地保护修复 滋润涵养三秦大地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陕西全境处于黄河和长江干流之间,湿地资源极为珍贵。结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地类统计,陕西湿地面积30.81万公顷,约占国土空间的1.49%。
近年来,陕西加强湿地资源保护,形成以《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为核心,《全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陕西省省级湿地公园管理办法》为补充的湿地保护法规制度体系。
陕西共建立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和湿地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16处,国家湿地公园43处,省级重要湿地55处,初步形成了以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省级重要湿地互为补充的湿地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
经过多年保护恢复,全省湿地水鸟种类不断丰富、种群逐年增加。目前,全省湿地鸟类共9目24科121种,其中朱鹮、黑鹳、遗鸥等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鸟类7种,大天鹅、白琵鹭、鸳鸯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鸟类12种。
做好古树名木保护 传承好中华传统文化
陕西是古树名木资源大省,据第二次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结果显示,全省现存古树名木72.73万棵,居全国第二位。全国仅有的5株五千年以上的古树均在陕西。
陕西高度重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1996年西安市制定实施古树名木保护办法、2010年陕西省制定实施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古树名木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明确古树名木养护责任单位、养护责任人。
2016年全面摸清古树名木家底,建立起古树名木信息管理平台,实行挂牌保护和动态监管,落实保护责任和保护措施,持续开展长势濒危衰弱古树名木抢救复壮工作。率先实施古树名木扩繁保护工程,成功获得黄帝手植柏实生苗和组培苗,并搭载天宫二号进行太空育种,建立重点古树遗传基因保存延续新模式。
健全法规制度体系 筑牢生态安全防线
陕西是林草资源大省,林地1.87亿亩,草地3200多万亩,保护好林草资源,是推进美丽陕西建设的关键。
多年来,陕西落实《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林草资源管护法规政策体系,相继出台《陕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陕西省天然林保护修复条例》《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健全林长制体系,筑牢了生态安全防线。
近十年,全省未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火灾次数、过火面积、受害面积屡创新低。松材线虫病疫区、疫点数量、发生面积、病死松树数量“四下降”,有效遏制疫情扩散蔓延态势。全省9市94县(市、区)划定禁牧区、禁牧期,违法放牧行为大幅减少。乱砍滥伐、乱采乱挖、乱捕滥猎等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本报记者 郝佳伟
数据来“说话”
■陕西森林覆盖率达45%以上,森林蓄积达6亿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超过57%
■陕西湿地面积30.81万公顷,约占国土空间的1.49%,建有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和湿地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16处,国家湿地公园43处,省级重要湿地55处
■陕西有陆栖脊椎野生动物792种,种子植物4600余种
■全省现存古树名木72.73万棵,全国仅有的5株五千年以上的古树全部在陕西
■自三北工程实施以来,陕西三北工程区累计完成造林5400多万亩,森林覆盖率由1977年的12.9%上升到36.3%,绿色向北推进了400余公里,实现了由“沙进人退”到“绿进沙退”,黄河流域由“黄”到“绿”的历史性巨变
■秦岭范围森林面积达到477万多公顷,森林覆盖率达82%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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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版图向北推进了400余公里,实现了由“沙进人退”到“绿进沙退”;黄河流域由“黄”到“绿”的历史性蝶变;2022年黄河流域水环境质量首次达优……7月26日,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孙喜民作的《关于全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透露,黄河流域陕西段保护治理取得新进展,黄土高原成为全国增绿幅度最大的区域。
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党的十八大以来,陕西突出秦岭、黄河流域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实施国土绿化、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荒漠化综合防治、森林生态系统提质增效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扩大陕西绿色版图,提升绿色质量,推动生态系统健康稳定发展。
截至目前,全省营造林8800多万亩,森林覆盖率增加近4个百分点,达到45%以上,森林蓄积达6亿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超过57%。有陆栖脊椎野生动物792种、种子植物4600余种。
着力荒漠化综合防治 织密黄河流域绿色网
过去,三秦大地风沙肆虐,陕西黄河流域特别是陕北地区生态环境窘迫。为了治沙抑尘、改善生态,1960年陕西省治沙研究所成立,专研以植物措施为主的荒漠化、沙化综合治理。
1978年,覆盖陕西9市68县的三北防护林工程启动实施,开启了以生态工程建设为主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之路。
数十年来,陕西加强荒漠化综合治理,统筹推进“三北”等生态工程建设,三北工程区累计完成造林5400多万亩,森林覆盖率由1977年的12.9%上升到36.3%,生态质量持续好转。
全省荒漠化土地面积由1999年的4671万亩减少到3975万亩,沙化土地由1999年的2183万亩减少到1834.93万亩。流动沙地面积由20世纪50年代的860万亩减少到5.13万亩,沙区植被覆盖度由1.8%提高到58.41%。黄河流域的宝鸡、西安、延安、榆林、咸阳5市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担好生态卫士职责 守护好祖脉秦岭
新中国成立初期,秦岭绿色“参差不齐”“浅浅深深”。如今,秦岭绿色之深、之浓重,皆是陕西之最,也是全国最绿的区域之一。
1965年,陕西建立了第一个自然保护区——太白山自然保护区,也是我国建立的首批自然保护区之一。秦岭海拔最高、生态功能最完整的生态空间率先进入了保护地体系。
1982年,陕西省楼观台国家森林公园建立,这是秦岭地区建立的第一个自然公园,也是我国最早批建的森林公园之一。
1998年,陕西省人民政府颁布《关于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立即停止省属森工采育企业采伐天然林的命令》,1999年,陕西实行全面禁伐,启动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生态工程建设。
2001年,秦岭成为首批国家级生态功能区建设试点之一,同年秦岭国家植物园获批建立。自此,保护修复秦岭生态环境,全面恢复、提升秦岭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成为陕西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历史责任和重大任务。
2007年,《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颁布实施,《陕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发布,在全国创山脉保护之先河,率先为一座山脉立法,赋予了秦岭生态保护的法律意义。
2018年,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行动方案》,修订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划定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建立“海拔+园区+廊道”的秦岭特色保护模式,形成了“综合+专业”的秦岭大保护格局。
截至目前,秦岭范围森林面积达到477万多公顷,森林覆盖率达82%以上。共建成1个国家公园、31个自然保护区、2个自然保护点、49个森林公园、11个湿地公园、7个地质公园和15个风景名胜区,总面积0.92万平方公里,占秦岭面积的15.81%,形成了规模庞大、相对集中连片的自然保护地群,有效保护了全省75%以上的自然生态系统类型,70%以上的野生动植物种群类型,80%以上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省级重点保护动物和“三有动物”种群类型。
推进湿地保护修复 滋润涵养三秦大地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陕西全境处于黄河和长江干流之间,湿地资源极为珍贵。结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地类统计,陕西湿地面积30.81万公顷,约占国土空间的1.49%。
近年来,陕西加强湿地资源保护,形成以《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为核心,《全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陕西省省级湿地公园管理办法》为补充的湿地保护法规制度体系。
陕西共建立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和湿地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16处,国家湿地公园43处,省级重要湿地55处,初步形成了以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省级重要湿地互为补充的湿地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
经过多年保护恢复,全省湿地水鸟种类不断丰富、种群逐年增加。目前,全省湿地鸟类共9目24科121种,其中朱鹮、黑鹳、遗鸥等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鸟类7种,大天鹅、白琵鹭、鸳鸯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鸟类12种。
做好古树名木保护 传承好中华传统文化
陕西是古树名木资源大省,据第二次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结果显示,全省现存古树名木72.73万棵,居全国第二位。全国仅有的5株五千年以上的古树均在陕西。
陕西高度重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1996年西安市制定实施古树名木保护办法、2010年陕西省制定实施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古树名木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明确古树名木养护责任单位、养护责任人。
2016年全面摸清古树名木家底,建立起古树名木信息管理平台,实行挂牌保护和动态监管,落实保护责任和保护措施,持续开展长势濒危衰弱古树名木抢救复壮工作。率先实施古树名木扩繁保护工程,成功获得黄帝手植柏实生苗和组培苗,并搭载天宫二号进行太空育种,建立重点古树遗传基因保存延续新模式。
健全法规制度体系 筑牢生态安全防线
陕西是林草资源大省,林地1.87亿亩,草地3200多万亩,保护好林草资源,是推进美丽陕西建设的关键。
多年来,陕西落实《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林草资源管护法规政策体系,相继出台《陕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陕西省天然林保护修复条例》《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健全林长制体系,筑牢了生态安全防线。
近十年,全省未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火灾次数、过火面积、受害面积屡创新低。松材线虫病疫区、疫点数量、发生面积、病死松树数量“四下降”,有效遏制疫情扩散蔓延态势。全省9市94县(市、区)划定禁牧区、禁牧期,违法放牧行为大幅减少。乱砍滥伐、乱采乱挖、乱捕滥猎等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本报记者 郝佳伟
数据来“说话”
■陕西森林覆盖率达45%以上,森林蓄积达6亿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超过57%
■陕西湿地面积30.81万公顷,约占国土空间的1.49%,建有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和湿地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16处,国家湿地公园43处,省级重要湿地55处
■陕西有陆栖脊椎野生动物792种,种子植物4600余种
■全省现存古树名木72.73万棵,全国仅有的5株五千年以上的古树全部在陕西
■自三北工程实施以来,陕西三北工程区累计完成造林5400多万亩,森林覆盖率由1977年的12.9%上升到36.3%,绿色向北推进了400余公里,实现了由“沙进人退”到“绿进沙退”,黄河流域由“黄”到“绿”的历史性巨变
■秦岭范围森林面积达到477万多公顷,森林覆盖率达82%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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