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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60期:第02版 综合

西安市2023年度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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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文晨)8月21日,西安市开始2023年度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2022年本人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24267元的,以24267元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4853元的,以4853元作为缴费基数。在人事代理机构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按照5023元确定。申报日期截至9月30日。

参保人数在300人(含退休人员)以下中小微企业,2023年度医疗(生育)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继续实行诚信申报。单位在医保网厅缴费工资申报模块直接办理,申报后需检查缴费基数申报信息是否导入成功,注意确认反馈信息。参保人数在300人及以上的单位,继续携带基数申报材料到西安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临柜办理。

西安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提醒,医疗(生育)保险从2023年1月起按新基数缴费。参保单位应缴纳8月医疗保险费用后,再开始缴费基数申报工作。9月1日前完成缴费基数申报的单位,9月1日晚统一核定9月份费用。9月2日至9月15日完成缴费基数申报的单位,9月15日晚统一核定9月份费用。未能参与统一核定的单位,办理完增减变动业务后,到各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核定业务。缴费基数申报完成后,补差数据为负数的单位。对应月份已实缴的,将补差金额直接退至待转金;对应月份有欠费的,待欠费月份实缴到账后,再将补差金额退至待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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