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账户转工资、一笔拆成几笔发、APP平台代发……
工资发放有陷阱 这些坑千万不要踩
国庆中秋长假前,网络媒体上到处都是“工资应当提前发”的好消息,由于大多数的发薪日处于假期中,因此,遵照工资只可提前不可晚发的原则,应当在假期前予以发放。
事实上,不只是发薪时间有讲究,对于职场人来说,发薪的形式也有颇多陷阱,稍不在意,就可能陷入圈套中,让自己在不知不觉中丢了权益。
圈套一 私人账户转工资
典型案例:2021年老许应聘到一家贸易公司工作,工作内容是每天做好进出口货物的登记。面试时,公司老板口头承诺,工资每月到手5000元,也并没有订立劳动合同。
进入公司工作后,每个月5日,老许都会收到由公司老板娘兼会计刘某的转账5000元作为工资报酬。老许称,大多数时候,老板娘都会通过支付宝转账给他,他曾经提出过质疑,为什么公司不是银行入账,老板娘以方便操作为由糊弄了过去。“老板娘说,反正到我手上的钱没少就是了,什么形式不重要,如果银行转账,还要专门去开账户,太麻烦了,不如这样操作方便。”
当时,老许也没有多想,不料就在刚刚工作3个月的时候,老许在帮助同事搬运货物中受伤,被同事送进了医院治疗。老许的家属认为,老许在上班时间,因公受伤,应当属于工伤,要求公司申报工伤认定。公司老板却坚持“私了”,表示将由刘某用自己的账号向老许一次性转账支付15000元。
老许家属不同意“私了”。与此同时,老许的病情也在加重,需要持续治疗,公司也不愿意再出钱负责。老许家属无奈之下,向仲裁委申请,要求单位申请工伤认定,而此时,单位开始耍赖,不承认和老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也不同意为老许申请工伤认定。
老许家属拿出刘某每月的转账记录称,公司定时向其发放5000元月薪,而公司则辩称,老许账户每月收到的钱是由刘某从其个人账户转账,并不是公司行为,公司和老许并不存在劳动关系。
解读:首先需要明确,一些小公司或者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老板用私人账户发工资,并在事后进行调整,在财务核算上体现出来,按规定缴纳各种税款,这种情况没什么大问题。
但是正常情况下,工资都是通过公司的公户来发放的,银行都有代发工资的业务,操作十分方便快捷。在这样的背景下,如果长期用私人账户给员工发工资的话,那就可能存在猫腻。其中,最大的可能就是通过这样的方式逃税漏税。如果税务机关发现这种情况,企业就需要承担补缴税款的责任。
对于劳动者而言,企业通过私人转账的方式发放工资,存在巨大风险。例如,在双方发生争议时,企业很容易以个人转账不是公司行为为由否认相关劳动关系,从而导致劳动者维权受阻;其次,个人转账月薪,通常伴随着不缴社保等行为,像老许这样,一旦发生工伤,相关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即便没有发生工伤事件,由社保带来的医疗、养老等待遇也会受到损失。
圈套二 现金支付无留痕
典型案例:来自四川的农民工洪先生在建筑工地、消防安装、园林绿化等行业干过多年,但从来没有收到过工资条。在此过程中,他也曾遇到过几次劳动纠纷,在提供劳动证明的时候就遇到了不少麻烦事。
洪先生表示,开工前,主管都会跟他们说清楚工资情况,以天为单位来计算,工作了一天就算一天的工资,每个月15日固定发放本月工资,大多数工地选择直接发现金,相较之下,农民工兄弟也更喜欢现金发放的形式。
洪先生称,每月发工资,就是排队领钱,有的地方要求签名登记,不过没有工资条算得上是行业内的潜规则,“我们不敢要求太多,只要有工可以做,就已经很满足了。”洪先生认为,如果给他们发工资条,这当然是件好事情,可以更加清晰地知道每个月的工资情况。
解读:《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则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一般来说,一个简单的工资条通常包括9个项目:工号、职工姓名、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福利费、住房基金、应发工资、个人所得税和实发工资。工资条拿到手后,可以对照看应发工资是否按劳动合同签订的数额足额发放,也可据此查看社保缴纳的情况。
除此之外,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工资条即是重要的凭证之一。原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二条规定,若劳动关系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可以作为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因此,无论工资是以现金还是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每个月的工资清单应当按规定发放。
圈套三 一笔拆成几笔发
典型案例:2019年1月,康先生应聘到某电气设备公司从事电气设计及调试工作。当时,为了少缴个税,康先生同意了公司工资拆分的做法,即合同约定工资2600元,其余4200元由另一家劳务公司以劳务费的形式转给他。“当时觉得公司是为员工着想,没想到是给我挖了这么大的坑。”
去年8月,由于被调岗降薪,康先生和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主动支付1.04万元补偿金,计算标准为每月2600元工资,工作年限为4年(超过6个月按1年计算)。康先生觉得这个计算有误,于是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坚称,合同里约定工资2600元,工资条和银行流水账单一致,不存在月工资6800元的说法。仲裁庭经审理后认为,2600元的月薪与电气工程师的工资严重不符,因此单位的说法不合理,裁决单位补发补偿金1.68万元。
解读:违规的工资拆分是将工资总额分解成“明发”与“暗给”两份。比如,拆分成现金和银行卡发放;外包劳务公司和本公司发放;工资卡和提供发票报销发放;给劳动者本人和向家属发放等,其目的就在于避税和少缴社保费。这样的工资拆分表面上能为劳动者带来短暂的高收入假象,毕竟通过降低工资基数,就可以相应减少个税扣除。
然而“醉翁之意不在酒”,企业选择拆分工资更大的用意在于降低自身“用工成本”,从现行的“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和维权的角度分析,拆分工资对于劳动者是因小失大,可能引发诸多权益受损。
比如,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只需承担8%的缴费比例,单位却要承担20%的缴费比例;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为8%,个人缴纳比例为2%,还有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等。由此预估,拆分后企业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比实际降低40%~60%,这显然会对劳动者日后的长远利益带来实质性损害。
“工资拆分”不仅是偷漏国家税款,更是有违法律、有悖诚信、逃避责任、为劳动者维权埋下隐患的违法悖德行为。对于劳动者个人,受损的不只是今后的社保基数降低和领取金额缩水;一旦发生劳动纠纷,企业势必会按照员工的“明”工资赔偿。
圈套四 APP平台代发
典型案例: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灵活用工平台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青睐,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通过这种方式来获得收入,钱先生就是其中之一。他在一家连锁食品公司工作,负责的是外送业务,由另一家食品店负责经营。由于钱先生入职时没有订立劳动合同,也不缴社保,每个月的收入通过手机APP平台获得,因此,钱先生自己也搞不清楚他到底属于哪家公司。
然而,从今年8月起,店里的经营似乎出现了状况,原本按时能拿到的工资出现了滞后。钱先生向店里询问,店家称工资并非他们发放,咨询平台客服也得到了类似的回复,称具体发放情况要向正式的用人单位了解,他们仅仅是个代发平台。这下,钱先生彻底没了方向。
解读:现在,灵活用工平台代发工资成为一种常见的方式,但是这种方式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例如,平台代发工资通常资金流转的环节较多,资金的安全性难以得到保障。其次,在使用灵活用工平台代发工资时,需要提供个人信息和银行账户信息,一旦这些信息泄露,也会给用工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另外,在使用灵活用工平台代发工资时,需要签订相关的协议和合同。协议和合同存在漏洞或者不规范,就会带来法律风险。当然,这些仅仅是金融和个人信息方面的风险,更大的风险在于发生争议时,劳动者与哪家单位存在什么样的关系的认定,这将直接决定劳动者的权益走向。
因此,在使用灵活用工平台代发工资前,该签订的合同还是要书面订立,各种权益要在书面协议中明确。选择工资代发平台时也要注意该平台信誉是否良好。可以通过查看平台的历史记录、用户评价等方式来评估平台的信誉度。使用时,要认真阅读协议和合同,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如果协议和合同存在漏洞或者不规范,可以与平台进行沟通,要求修订。此外,还需要保护个人信息和银行账户信息,不要将这些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可以选择多种方式收款,如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以降低资金安全风险。□李轶捷 展翔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
国庆中秋长假前,网络媒体上到处都是“工资应当提前发”的好消息,由于大多数的发薪日处于假期中,因此,遵照工资只可提前不可晚发的原则,应当在假期前予以发放。
事实上,不只是发薪时间有讲究,对于职场人来说,发薪的形式也有颇多陷阱,稍不在意,就可能陷入圈套中,让自己在不知不觉中丢了权益。
圈套一 私人账户转工资
典型案例:2021年老许应聘到一家贸易公司工作,工作内容是每天做好进出口货物的登记。面试时,公司老板口头承诺,工资每月到手5000元,也并没有订立劳动合同。
进入公司工作后,每个月5日,老许都会收到由公司老板娘兼会计刘某的转账5000元作为工资报酬。老许称,大多数时候,老板娘都会通过支付宝转账给他,他曾经提出过质疑,为什么公司不是银行入账,老板娘以方便操作为由糊弄了过去。“老板娘说,反正到我手上的钱没少就是了,什么形式不重要,如果银行转账,还要专门去开账户,太麻烦了,不如这样操作方便。”
当时,老许也没有多想,不料就在刚刚工作3个月的时候,老许在帮助同事搬运货物中受伤,被同事送进了医院治疗。老许的家属认为,老许在上班时间,因公受伤,应当属于工伤,要求公司申报工伤认定。公司老板却坚持“私了”,表示将由刘某用自己的账号向老许一次性转账支付15000元。
老许家属不同意“私了”。与此同时,老许的病情也在加重,需要持续治疗,公司也不愿意再出钱负责。老许家属无奈之下,向仲裁委申请,要求单位申请工伤认定,而此时,单位开始耍赖,不承认和老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也不同意为老许申请工伤认定。
老许家属拿出刘某每月的转账记录称,公司定时向其发放5000元月薪,而公司则辩称,老许账户每月收到的钱是由刘某从其个人账户转账,并不是公司行为,公司和老许并不存在劳动关系。
解读:首先需要明确,一些小公司或者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老板用私人账户发工资,并在事后进行调整,在财务核算上体现出来,按规定缴纳各种税款,这种情况没什么大问题。
但是正常情况下,工资都是通过公司的公户来发放的,银行都有代发工资的业务,操作十分方便快捷。在这样的背景下,如果长期用私人账户给员工发工资的话,那就可能存在猫腻。其中,最大的可能就是通过这样的方式逃税漏税。如果税务机关发现这种情况,企业就需要承担补缴税款的责任。
对于劳动者而言,企业通过私人转账的方式发放工资,存在巨大风险。例如,在双方发生争议时,企业很容易以个人转账不是公司行为为由否认相关劳动关系,从而导致劳动者维权受阻;其次,个人转账月薪,通常伴随着不缴社保等行为,像老许这样,一旦发生工伤,相关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即便没有发生工伤事件,由社保带来的医疗、养老等待遇也会受到损失。
圈套二 现金支付无留痕
典型案例:来自四川的农民工洪先生在建筑工地、消防安装、园林绿化等行业干过多年,但从来没有收到过工资条。在此过程中,他也曾遇到过几次劳动纠纷,在提供劳动证明的时候就遇到了不少麻烦事。
洪先生表示,开工前,主管都会跟他们说清楚工资情况,以天为单位来计算,工作了一天就算一天的工资,每个月15日固定发放本月工资,大多数工地选择直接发现金,相较之下,农民工兄弟也更喜欢现金发放的形式。
洪先生称,每月发工资,就是排队领钱,有的地方要求签名登记,不过没有工资条算得上是行业内的潜规则,“我们不敢要求太多,只要有工可以做,就已经很满足了。”洪先生认为,如果给他们发工资条,这当然是件好事情,可以更加清晰地知道每个月的工资情况。
解读:《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则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一般来说,一个简单的工资条通常包括9个项目:工号、职工姓名、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福利费、住房基金、应发工资、个人所得税和实发工资。工资条拿到手后,可以对照看应发工资是否按劳动合同签订的数额足额发放,也可据此查看社保缴纳的情况。
除此之外,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工资条即是重要的凭证之一。原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二条规定,若劳动关系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可以作为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因此,无论工资是以现金还是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每个月的工资清单应当按规定发放。
圈套三 一笔拆成几笔发
典型案例:2019年1月,康先生应聘到某电气设备公司从事电气设计及调试工作。当时,为了少缴个税,康先生同意了公司工资拆分的做法,即合同约定工资2600元,其余4200元由另一家劳务公司以劳务费的形式转给他。“当时觉得公司是为员工着想,没想到是给我挖了这么大的坑。”
去年8月,由于被调岗降薪,康先生和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主动支付1.04万元补偿金,计算标准为每月2600元工资,工作年限为4年(超过6个月按1年计算)。康先生觉得这个计算有误,于是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坚称,合同里约定工资2600元,工资条和银行流水账单一致,不存在月工资6800元的说法。仲裁庭经审理后认为,2600元的月薪与电气工程师的工资严重不符,因此单位的说法不合理,裁决单位补发补偿金1.68万元。
解读:违规的工资拆分是将工资总额分解成“明发”与“暗给”两份。比如,拆分成现金和银行卡发放;外包劳务公司和本公司发放;工资卡和提供发票报销发放;给劳动者本人和向家属发放等,其目的就在于避税和少缴社保费。这样的工资拆分表面上能为劳动者带来短暂的高收入假象,毕竟通过降低工资基数,就可以相应减少个税扣除。
然而“醉翁之意不在酒”,企业选择拆分工资更大的用意在于降低自身“用工成本”,从现行的“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和维权的角度分析,拆分工资对于劳动者是因小失大,可能引发诸多权益受损。
比如,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只需承担8%的缴费比例,单位却要承担20%的缴费比例;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为8%,个人缴纳比例为2%,还有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等。由此预估,拆分后企业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比实际降低40%~60%,这显然会对劳动者日后的长远利益带来实质性损害。
“工资拆分”不仅是偷漏国家税款,更是有违法律、有悖诚信、逃避责任、为劳动者维权埋下隐患的违法悖德行为。对于劳动者个人,受损的不只是今后的社保基数降低和领取金额缩水;一旦发生劳动纠纷,企业势必会按照员工的“明”工资赔偿。
圈套四 APP平台代发
典型案例: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灵活用工平台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青睐,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通过这种方式来获得收入,钱先生就是其中之一。他在一家连锁食品公司工作,负责的是外送业务,由另一家食品店负责经营。由于钱先生入职时没有订立劳动合同,也不缴社保,每个月的收入通过手机APP平台获得,因此,钱先生自己也搞不清楚他到底属于哪家公司。
然而,从今年8月起,店里的经营似乎出现了状况,原本按时能拿到的工资出现了滞后。钱先生向店里询问,店家称工资并非他们发放,咨询平台客服也得到了类似的回复,称具体发放情况要向正式的用人单位了解,他们仅仅是个代发平台。这下,钱先生彻底没了方向。
解读:现在,灵活用工平台代发工资成为一种常见的方式,但是这种方式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例如,平台代发工资通常资金流转的环节较多,资金的安全性难以得到保障。其次,在使用灵活用工平台代发工资时,需要提供个人信息和银行账户信息,一旦这些信息泄露,也会给用工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另外,在使用灵活用工平台代发工资时,需要签订相关的协议和合同。协议和合同存在漏洞或者不规范,就会带来法律风险。当然,这些仅仅是金融和个人信息方面的风险,更大的风险在于发生争议时,劳动者与哪家单位存在什么样的关系的认定,这将直接决定劳动者的权益走向。
因此,在使用灵活用工平台代发工资前,该签订的合同还是要书面订立,各种权益要在书面协议中明确。选择工资代发平台时也要注意该平台信誉是否良好。可以通过查看平台的历史记录、用户评价等方式来评估平台的信誉度。使用时,要认真阅读协议和合同,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如果协议和合同存在漏洞或者不规范,可以与平台进行沟通,要求修订。此外,还需要保护个人信息和银行账户信息,不要将这些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可以选择多种方式收款,如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以降低资金安全风险。□李轶捷 展翔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