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赋分办法(试行)》公布
选择性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计入高考总成绩
2025年陕西省将启动新高考。3月27日,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赋分办法(试行)》正式公布,将从2025年陕西省首次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时施行。
选择性考试包括哪些科目?成绩如何呈现?
2025年陕西高考将启用“3+1+2”模式,其中,“3”为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1+2”为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6门科目。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在历史和物理科目中首选1门科目,在其余4门科目中再选2门科目参加选择性考试。
根据《办法》,选择性考试科目中的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成绩以原始分数呈现,满分值均为100分。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等4门科目成绩以等级赋分转换后的分数呈现。原始分数和等级赋分满分值均为100分。
为什么再选科目要实行等级赋分?
根据《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赋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和常见问题解答,“3+1+2”新高考中,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按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两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线、分别投档。因此,选择物理(或历史)的考生将使用同一物理(或历史)试卷,考试群体相同,成绩具有可比性,可以使用原始分数计入考生总成绩。
而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试题难度差异和报考相应学科的考生群体、考生人数不同,考生选考科目的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不能简单将各科成绩相加计入考生总成绩并进行比较。
如考生甲选考思想政治,原始分数为90分;考生乙选考化学,原始分数为100分;两人均排在各自学科的第1位,但原始分数相差10分。再如,考生甲选考地理,考生乙选考生物学,两人都考了80分,考生甲排在所有选考地理考生的第100位,考生乙排在所有选考生物学考生的第1000位。若简单将上述考生各科成绩相加计入考生总成绩并进行比较,既没有反映出其真实学业水平,考试和录取结果也不公平。因此,需要将不同科目的原始分数按照一定规则通过转换得到等级赋分(转换后考生选考科目成绩位次不变),以解决选考科目的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可累加性的问题。
再选科目怎样进行等级赋分?
等级赋分是按照统一规则,由原始分数进行等级划定后,再按照“等比例转换办法”由等级转换而来的。
第一步是划定等级。将每门科目按照考生的原始分数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E共五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约为15%、35%、35%、13%和2%,将考生的原始分数转换成等级。转换基数为陕西省当年实际参加该科目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人数,缺考、零分考生人数不计入转换基数。
第二步是进行等级赋分。综合考虑赋分的均衡性和尽可能大的区分度,陕西省以30分作为赋分起点,满分为100分,将A、B、C、D、E五个等级内的考生原始分数,依照等级比例转换方法,分别对应转换到100-86、85-71、70-56、55-41、40-30五个分数区间,得到考生以等级赋分转换后的分数。
等级赋分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进行处理,以整数呈现。等级赋分公式为:(Y2-Y)/(Y-Y1)=(F2-F)/(F-F1)。其中:Y1、Y2分别表示某等级所对应原始分数区间的下限和上限;Y表示某考生的原始分数;F1、F2分别表示相应等级赋分区间的下限和上限;F表示相应等级内某考生以等级赋分转换后的分数。
等级赋分能够最大限度保证考生成绩有良好区分度
等级赋分有下列优点:通过将不同再选科目原始分数按照统一规则转换到同一量尺上,较好地解决了不同再选科目成绩之间不可比的问题;通过等比例转换方法将等级转换成等级分数,较好地解决了不同再选科目成绩之间不可累加的问题;能够保持每门再选科目内考生成绩排名顺序与原始分数排名顺序不变,能够最大限度保证考生成绩具有良好的区分度,满足高校人才选拔和投档录取需要,确保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再选科目不再公布卷面原始分数
《解读和解答》还明确,再选科目卷面原始分数不公布。等级转换分数由省教育考试院依据上述转换规则进行转换。原始分数、转换过程等过程性信息,根据相关规定不予公布。考生在查询成绩时,即可得到转换后的分数,无需自行转换。
同时,提出要建立再选科目托底保障机制。当再选科目中某科目考试人数少于保障基数时,以保障基数为准,从高到低进行等级赋分。保障基数按照国家相关学科人才培养的需求等因素予以确定。
本报记者 宁黛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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