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民工不再“年年讨薪年年难”
——透视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变迁
改革开放的40年见证了南来北往的打工潮,也品味了千千万万农民工的酸甜苦辣,而“农民工讨薪难”始终是其中绕不开的一个话题。
40年来,无论是农民工自己讨薪,还是政府、机构维权,不断获得聚焦的背后,是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是社会大众的积极关注,也是工资保障机制不断完善、不断提高的一条变迁之路。
旧时讨薪路,道阻且艰
1997年,已经在广东顺德一家民营电器厂担任车间组长的黎永汉,遭遇了人生第一次欠薪。
“那是我进厂后的第4年。前几年工资都是按时发,但从那一年开始,电器厂开始拖欠员工工资,到最后就完全不给了。”黎永汉说。
与黎永汉的遭遇相比,当时重庆市荣昌县(现为荣昌区)的陈廷灿与他308名农民工兄弟姐妹的讨薪之路,更显曲折艰难。
“我们1998年在荣昌县西部宾馆干活,1999年春节后,工程还没竣工承办单位就跑了,我们17.6万元的工资没影了。”陈廷灿说,这笔钱对于他们来说,有的是治病的救命钱,有的则是子女学费的救急钱。
陈廷灿和其他3名工友被推选为代表,踏上了寻找项目负责人刘桂斌的5年讨薪之路。“5年中,我们无数次找过刘桂斌,但每次都是无功而返。有一次他甚至找来了十几个满脸伤疤的‘黑社会’,把我们揍了一顿。”提起当年的事,陈廷灿依然十分激动。
最终在当时荣昌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这309名农民工在法院立了案,并且免缴了6000多元的诉讼费和800多元的执行费。
黎永汉和陈廷灿的案例,是二三十年前农民工讨薪难问题的写照。
政府维权,讨薪之“苦”不再久矣
时间的指针划向了新世纪。虽然维权讨薪的现象依旧存在,但无论是在力量还是方式上,都有了极大的变化。
“我刚到这里做工1个多月。前几天,工地给我办的银行卡上突然多了5000多元钱,我才想起这是我上个月的工钱。”正在新余北湖帝景项目做工的朱毛古说,这是他第一次按月领取工资。
而就在今年年初,这个拥有8年多模板工经验的江西汉子还在为如何上老板家、项目部讨回被拖欠的1万多元工资烦恼不已,根本没有想过,自己也能够像白领一样,按月领取工资,不再受讨薪之“苦”。
朱毛古的经历,是江西省从源头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顽疾的其中一例。自2016年1月起,江西省重点从规范劳动合同,规范农民工基本信息采集、录入、上传和更新,规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预存工资,规范农民工工资核算,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农民工工资监管等6个方面监管农民工工资支付。截至2018年9月底,江西省11个设区市本级、120个县区及开发区共3372个新开工建设项目纳入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监管信息系统,通过专用账户为19.89万名农民工发放工资14.6亿元,纳入实名制监管的建设工程项目未发生一起欠薪闹薪事件,政府“帮忙”讨薪取得明显成效。
而在广东,这股维权的力量更加庞大,方式也更加多样化。
“从现在起到明年初,广东全省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开展‘百日清案’行动,对2018年以来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依法做到有案必立。对涉及人数较多、涉案金额较大的集体争议案件,将采取挂牌督办、邀请多方代表调解仲裁等方式处理,确保实现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在春节前基本审结。”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广东省仲裁机构已为7.3万名农民工追回工资、经济补偿及社保等待遇。
努力实现2020年基本无拖欠
欠薪无小事。进入21世纪以来,农民工欠薪问题始终是受到决策领导层高度重视的民生问题。
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中,将部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纳入了刑法调整范围。同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开始施行,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等行为也正式列入其中。
2015年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意味着欠薪犯罪将受到更为严厉的打击。
“到2020年,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实现基本无拖欠。”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中,以“2020年”为节点,指出了解决欠薪问题的目标。
2018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先后公布了两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黑名单”,通过联合惩戒的方式对违法失信主体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等方面予以限制……
40年风云变幻。从最初依靠自己讨薪、吃尽受尽讨薪“苦”,到中央颁布政策法规、地方施行方法措施多管齐下,昔日黎永汉和陈廷灿们的艰辛逐渐在成为历史,朱毛古们的喜悦也将成为常态。
□新华社记者 叶昊鸣 邬慧颖 黄浩苑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
改革开放的40年见证了南来北往的打工潮,也品味了千千万万农民工的酸甜苦辣,而“农民工讨薪难”始终是其中绕不开的一个话题。
40年来,无论是农民工自己讨薪,还是政府、机构维权,不断获得聚焦的背后,是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是社会大众的积极关注,也是工资保障机制不断完善、不断提高的一条变迁之路。
旧时讨薪路,道阻且艰
1997年,已经在广东顺德一家民营电器厂担任车间组长的黎永汉,遭遇了人生第一次欠薪。
“那是我进厂后的第4年。前几年工资都是按时发,但从那一年开始,电器厂开始拖欠员工工资,到最后就完全不给了。”黎永汉说。
与黎永汉的遭遇相比,当时重庆市荣昌县(现为荣昌区)的陈廷灿与他308名农民工兄弟姐妹的讨薪之路,更显曲折艰难。
“我们1998年在荣昌县西部宾馆干活,1999年春节后,工程还没竣工承办单位就跑了,我们17.6万元的工资没影了。”陈廷灿说,这笔钱对于他们来说,有的是治病的救命钱,有的则是子女学费的救急钱。
陈廷灿和其他3名工友被推选为代表,踏上了寻找项目负责人刘桂斌的5年讨薪之路。“5年中,我们无数次找过刘桂斌,但每次都是无功而返。有一次他甚至找来了十几个满脸伤疤的‘黑社会’,把我们揍了一顿。”提起当年的事,陈廷灿依然十分激动。
最终在当时荣昌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这309名农民工在法院立了案,并且免缴了6000多元的诉讼费和800多元的执行费。
黎永汉和陈廷灿的案例,是二三十年前农民工讨薪难问题的写照。
政府维权,讨薪之“苦”不再久矣
时间的指针划向了新世纪。虽然维权讨薪的现象依旧存在,但无论是在力量还是方式上,都有了极大的变化。
“我刚到这里做工1个多月。前几天,工地给我办的银行卡上突然多了5000多元钱,我才想起这是我上个月的工钱。”正在新余北湖帝景项目做工的朱毛古说,这是他第一次按月领取工资。
而就在今年年初,这个拥有8年多模板工经验的江西汉子还在为如何上老板家、项目部讨回被拖欠的1万多元工资烦恼不已,根本没有想过,自己也能够像白领一样,按月领取工资,不再受讨薪之“苦”。
朱毛古的经历,是江西省从源头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顽疾的其中一例。自2016年1月起,江西省重点从规范劳动合同,规范农民工基本信息采集、录入、上传和更新,规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预存工资,规范农民工工资核算,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农民工工资监管等6个方面监管农民工工资支付。截至2018年9月底,江西省11个设区市本级、120个县区及开发区共3372个新开工建设项目纳入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监管信息系统,通过专用账户为19.89万名农民工发放工资14.6亿元,纳入实名制监管的建设工程项目未发生一起欠薪闹薪事件,政府“帮忙”讨薪取得明显成效。
而在广东,这股维权的力量更加庞大,方式也更加多样化。
“从现在起到明年初,广东全省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开展‘百日清案’行动,对2018年以来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依法做到有案必立。对涉及人数较多、涉案金额较大的集体争议案件,将采取挂牌督办、邀请多方代表调解仲裁等方式处理,确保实现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在春节前基本审结。”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广东省仲裁机构已为7.3万名农民工追回工资、经济补偿及社保等待遇。
努力实现2020年基本无拖欠
欠薪无小事。进入21世纪以来,农民工欠薪问题始终是受到决策领导层高度重视的民生问题。
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中,将部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纳入了刑法调整范围。同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开始施行,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等行为也正式列入其中。
2015年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意味着欠薪犯罪将受到更为严厉的打击。
“到2020年,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实现基本无拖欠。”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中,以“2020年”为节点,指出了解决欠薪问题的目标。
2018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先后公布了两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黑名单”,通过联合惩戒的方式对违法失信主体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等方面予以限制……
40年风云变幻。从最初依靠自己讨薪、吃尽受尽讨薪“苦”,到中央颁布政策法规、地方施行方法措施多管齐下,昔日黎永汉和陈廷灿们的艰辛逐渐在成为历史,朱毛古们的喜悦也将成为常态。
□新华社记者 叶昊鸣 邬慧颖 黄浩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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