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类繁多 加热即食
便利店卖“热食”是否合规
牛奶、面包、包子、烤肠、玉米……如今,越来越多的便利店除了售卖开袋即食的小吃,还附带了加工后的“热食”,有的还专门提供可以坐下就餐的区域。便利店内买一份早餐,成为不少人上班途中的选择。在享受便利之余,也有一些市民提出质疑,便利店内可以进行餐饮加工吗?
市民在便利店挑选购买“热食”。
本报记者 鲜康 摄
走访:餐饮加工搬进便利店销量还不错
6月4日上午,笔者来到西安曲江池南路附近的一家魏家便利店,店内主要被商品货架占据,仅在角落摆着几张桌椅供顾客用餐。
笔者注意到,收银台前摆放着烤香肠、红薯等可以简单加工的“热食”,或许是因为本身还经营着凉皮、肉夹馍等小吃,这类可以简单加工的“热食”种类并不多。不过,冷藏柜摆放的三明治等即食食品,店内也可以提供微波炉加热服务。
店长孟女士介绍,魏家便利与魏家凉皮一样都属于餐饮行业,只不过布局上采用了“后厨+便利店”的形式,将店内的“主营业务”放在纯净水、牛奶、干脆面、瓜子等饮品和小零食上,“每天到店里来吃凉皮、肉夹馍的人不少,买饮料、零食的人也很多,两种类型销售额差不多,一半对一半吧。”
在雁翔路附近的一家每一天便利店,几位顾客在货架上挑选了纯净水、方便面等商品,在收银台付款时又购买了几根烤香肠。笔者看到,这家店里不仅有烤香肠、炸鸡排、关东煮等小吃,还有玉米、包子等主食,各种简单加工的“热食”种类丰富、花样繁多,从门口收银处一直摆到了柜台最里面的位置。店内工作人员介绍,这些“热食”平时卖得都挺不错的,不少市民会买回去当早餐,如果是位于商圈写字楼的便利店,“热食”销量可能会更好。
“我比较喜欢早上买个玉米吃,有时候买其他东西也会顺手买个烤香肠或者关东煮。冬天天冷的时候,比起牛奶、面包这样的‘冷食’,早餐能吃个热的还是更舒服一些。”市民李静表示,虽然味道比起一些早餐摊差一些,但门店比较放心。
市民:便利店内进行餐饮加工是否合规
笔者在采访中发现,许多选择购买便利店“热食”的消费者都表示,便利店餐饮提供的食物快捷、方便,特别是安全卫生方面要比一些流动早餐摊更让人放心。
不过,也有部分市民对此表达了不同意见。市民李女士表示,便利店“热食”多为速冻食品加热,拆开包装后,消费者看不到商品的保质期,尤其天热的时候,这些速冻食品摆在外面存放,担心会买到变质的食品。“其实我相信便利店肯定不会故意卖变质食品,这样只会影响自己的口碑,但是速冻食品有时候变质看不出来,只有吃过了才能发现。”
未央路附近一家唐久便利店的店员透露,这些“热食”在拆袋前,会根据之前每天的销量进行估算,保证每天销售的都是当天拆封的食品,由于门店是24小时营业,一些可以持续加热的食品有时候会多放半天。同时,店内规定有一定的损失额度,少数剩下没有卖完的会上报损失。
“我平时在便利店购买早餐还是更多选择牛奶、面包等开袋即食的食品,偶尔会买一次‘热食’。”说到自己不青睐便利店“热食”的原因,市民韩先生表示,一方面是这些食物没有包装,不知道安全卫生情况如何;另外,也不太清楚便利店搞餐饮是不是符合规定。
笔者走访了几家便利店发现,店内墙上均公示着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店内工作人员的健康证。其中,证照上的经营范围除了魏家便利店标注了“餐饮服务”外,其他便利店均标注为“预包装食品”。
雁翔路附近一家美宜佳便利店相关负责人介绍,这类可以简单加工的“热食”都是厂家直接发货的袋装食品,门店只是将产品拆开后进行加热,销售的商品本身属于“预包装食品”的范围。因为需要对暴露在外的食品加工,店员也都会按规定办理健康证。
新规:简单加热食品需取得经营许可并标注
为何有的便利店经营范围是“餐饮服务”,有的却是“预包装食品”?便利店简单加工“热食”的行为是否符合“预包装食品”范围?
对此,雁塔区行政审批局相关负责人李艳军介绍,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应在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后方可开展食品经营活动。魏家便利店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经营场所设置有操作间,其他多数便利店主体业态为食品销售经营者,便利店内销售的烤肠、加热的速冻包子等属于简单加热食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最新公布的《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中规定,食品经营者从事解冻、简单加热等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简单制售,应取得相应的经营项目,并在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中标注简单制售。
对于二者的不同,李艳军进一步解释,餐饮服务场所应选择地面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区域,应设置相应的初加工、切配、烹饪以及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操作场所,以及食品贮存、更衣、清洁工用具存放场所等。而简单制售食品安全风险较低食品的(生食类食品制售项目、冷食类食品制售中的冷荤类食品制售、冷加工糕点制售等高风险食品制售项目的除外),需取得相应食品经营项目许可,但可以适当简化设备设施、专门区域等审查内容。(文晨 陈昭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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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奶、面包、包子、烤肠、玉米……如今,越来越多的便利店除了售卖开袋即食的小吃,还附带了加工后的“热食”,有的还专门提供可以坐下就餐的区域。便利店内买一份早餐,成为不少人上班途中的选择。在享受便利之余,也有一些市民提出质疑,便利店内可以进行餐饮加工吗?
市民在便利店挑选购买“热食”。
本报记者 鲜康 摄
走访:餐饮加工搬进便利店销量还不错
6月4日上午,笔者来到西安曲江池南路附近的一家魏家便利店,店内主要被商品货架占据,仅在角落摆着几张桌椅供顾客用餐。
笔者注意到,收银台前摆放着烤香肠、红薯等可以简单加工的“热食”,或许是因为本身还经营着凉皮、肉夹馍等小吃,这类可以简单加工的“热食”种类并不多。不过,冷藏柜摆放的三明治等即食食品,店内也可以提供微波炉加热服务。
店长孟女士介绍,魏家便利与魏家凉皮一样都属于餐饮行业,只不过布局上采用了“后厨+便利店”的形式,将店内的“主营业务”放在纯净水、牛奶、干脆面、瓜子等饮品和小零食上,“每天到店里来吃凉皮、肉夹馍的人不少,买饮料、零食的人也很多,两种类型销售额差不多,一半对一半吧。”
在雁翔路附近的一家每一天便利店,几位顾客在货架上挑选了纯净水、方便面等商品,在收银台付款时又购买了几根烤香肠。笔者看到,这家店里不仅有烤香肠、炸鸡排、关东煮等小吃,还有玉米、包子等主食,各种简单加工的“热食”种类丰富、花样繁多,从门口收银处一直摆到了柜台最里面的位置。店内工作人员介绍,这些“热食”平时卖得都挺不错的,不少市民会买回去当早餐,如果是位于商圈写字楼的便利店,“热食”销量可能会更好。
“我比较喜欢早上买个玉米吃,有时候买其他东西也会顺手买个烤香肠或者关东煮。冬天天冷的时候,比起牛奶、面包这样的‘冷食’,早餐能吃个热的还是更舒服一些。”市民李静表示,虽然味道比起一些早餐摊差一些,但门店比较放心。
市民:便利店内进行餐饮加工是否合规
笔者在采访中发现,许多选择购买便利店“热食”的消费者都表示,便利店餐饮提供的食物快捷、方便,特别是安全卫生方面要比一些流动早餐摊更让人放心。
不过,也有部分市民对此表达了不同意见。市民李女士表示,便利店“热食”多为速冻食品加热,拆开包装后,消费者看不到商品的保质期,尤其天热的时候,这些速冻食品摆在外面存放,担心会买到变质的食品。“其实我相信便利店肯定不会故意卖变质食品,这样只会影响自己的口碑,但是速冻食品有时候变质看不出来,只有吃过了才能发现。”
未央路附近一家唐久便利店的店员透露,这些“热食”在拆袋前,会根据之前每天的销量进行估算,保证每天销售的都是当天拆封的食品,由于门店是24小时营业,一些可以持续加热的食品有时候会多放半天。同时,店内规定有一定的损失额度,少数剩下没有卖完的会上报损失。
“我平时在便利店购买早餐还是更多选择牛奶、面包等开袋即食的食品,偶尔会买一次‘热食’。”说到自己不青睐便利店“热食”的原因,市民韩先生表示,一方面是这些食物没有包装,不知道安全卫生情况如何;另外,也不太清楚便利店搞餐饮是不是符合规定。
笔者走访了几家便利店发现,店内墙上均公示着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店内工作人员的健康证。其中,证照上的经营范围除了魏家便利店标注了“餐饮服务”外,其他便利店均标注为“预包装食品”。
雁翔路附近一家美宜佳便利店相关负责人介绍,这类可以简单加工的“热食”都是厂家直接发货的袋装食品,门店只是将产品拆开后进行加热,销售的商品本身属于“预包装食品”的范围。因为需要对暴露在外的食品加工,店员也都会按规定办理健康证。
新规:简单加热食品需取得经营许可并标注
为何有的便利店经营范围是“餐饮服务”,有的却是“预包装食品”?便利店简单加工“热食”的行为是否符合“预包装食品”范围?
对此,雁塔区行政审批局相关负责人李艳军介绍,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应在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后方可开展食品经营活动。魏家便利店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经营场所设置有操作间,其他多数便利店主体业态为食品销售经营者,便利店内销售的烤肠、加热的速冻包子等属于简单加热食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最新公布的《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中规定,食品经营者从事解冻、简单加热等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简单制售,应取得相应的经营项目,并在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中标注简单制售。
对于二者的不同,李艳军进一步解释,餐饮服务场所应选择地面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区域,应设置相应的初加工、切配、烹饪以及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操作场所,以及食品贮存、更衣、清洁工用具存放场所等。而简单制售食品安全风险较低食品的(生食类食品制售项目、冷食类食品制售中的冷荤类食品制售、冷加工糕点制售等高风险食品制售项目的除外),需取得相应食品经营项目许可,但可以适当简化设备设施、专门区域等审查内容。(文晨 陈昭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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