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悟“四组关系”,激扬“巾帼力量”
妇联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是党开展妇女工作最可靠、最得力的助手。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妇联干部深学党纪筑忠诚、熟知党纪省自身、恪守党纪葆初心、严守党纪创作为,既是胸怀“国之大者”,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实际行动和具体举措,也是深化妇联组织改革,锻造新时代高素质妇联干部队伍的应有之义和必然要求。
透悟党纪学习的“忠与终”,秉持妇联干部匪石匪席的忠诚心。马克思认为:“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作一个自然科学家。他不是在创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他用有意识的实在法把精神关系的内在规律表现出来。”近九年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历经3次修改,继往开来,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体现,是管党治党的理念创新。妇联干部应当以“严”字当头,悟透纪律规矩的深刻内涵,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既要自觉做对党忠诚老实的模范践行者,终身秉持纯粹的、无条件的忠诚心;也要自觉做妇女群众的引导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引导广大妇女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细悟党纪学习的“省与醒”,保持慎独慎微的清醒脑。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同志就深刻指出:“党的纪律是带着强制性的;但同时,它又必须是建立在党员与干部的自觉性上面。”一方面,拥抱他律促自省。为了深化妇联干部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认知,让妇联干部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省妇联开展了全覆盖、分层次、多形式的党纪学习教育,凭借读书班、“三会一课”等方式,切实帮助妇联干部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另一方面,砥砺自律促自省。妇联干部应当勤于三省吾身,反求诸己,时刻自省自查;勇于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立刻自纠自改。自省方能自醒,于自醒中,慎始慎终慎独慎微。
思悟党纪学习的“廉与联”,把持妇联干部清正廉洁的干净手。在《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中列宁强调:“在严明党纪的同时,要密切联系群众,并接受群众监督。”不能单就纪律讲纪律,根子还在党性教育、群众感情上。在谋新篇中,妇联干部既要保持“清”的作风,正确对待和处理公私、义利、是非、情法等关系,在金钱面前抵住诱惑、在亲情面前摆正关系、在是非面前把握分寸,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也要发挥“联”的优势,认真履行引领、服务、联系群众的职能,为党的事业凝聚巾帼之力、汇集巾帼之智。近年来,省妇联全方位多层次践行“廉与联”,例如,立足家庭阵地,弘扬廉洁文化,联合纪委、宣传等部门开展“德润三秦”家风建设、“万条家训进万家”活动,持续推动清廉文化走进千家万户,润泽三秦大地,助力清廉陕西建设。
领悟党纪学习的“畏与为”,持守妇联干部担当作为的辛勤身。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讲规矩、守底线,首先要有敬畏心。心有所畏,方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字当头,“干”字为要。一方面,鼓励在维护群众利益上担当作为;另一方面,鼓励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这便将严管和厚爱结合起来,进一步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可见,党纪的制定与执行都是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妇联干部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持续走好群众路线,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以妇女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妇联干部遵规守纪的关键尺度,以实实在在的妇女事业发展成效检验党纪学习教育成效,在领悟“畏与为”的关系中,自觉做勇于担当作为的不懈奋斗者。(苏航)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
妇联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是党开展妇女工作最可靠、最得力的助手。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妇联干部深学党纪筑忠诚、熟知党纪省自身、恪守党纪葆初心、严守党纪创作为,既是胸怀“国之大者”,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实际行动和具体举措,也是深化妇联组织改革,锻造新时代高素质妇联干部队伍的应有之义和必然要求。
透悟党纪学习的“忠与终”,秉持妇联干部匪石匪席的忠诚心。马克思认为:“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作一个自然科学家。他不是在创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他用有意识的实在法把精神关系的内在规律表现出来。”近九年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历经3次修改,继往开来,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体现,是管党治党的理念创新。妇联干部应当以“严”字当头,悟透纪律规矩的深刻内涵,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既要自觉做对党忠诚老实的模范践行者,终身秉持纯粹的、无条件的忠诚心;也要自觉做妇女群众的引导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引导广大妇女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细悟党纪学习的“省与醒”,保持慎独慎微的清醒脑。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同志就深刻指出:“党的纪律是带着强制性的;但同时,它又必须是建立在党员与干部的自觉性上面。”一方面,拥抱他律促自省。为了深化妇联干部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认知,让妇联干部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省妇联开展了全覆盖、分层次、多形式的党纪学习教育,凭借读书班、“三会一课”等方式,切实帮助妇联干部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另一方面,砥砺自律促自省。妇联干部应当勤于三省吾身,反求诸己,时刻自省自查;勇于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立刻自纠自改。自省方能自醒,于自醒中,慎始慎终慎独慎微。
思悟党纪学习的“廉与联”,把持妇联干部清正廉洁的干净手。在《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中列宁强调:“在严明党纪的同时,要密切联系群众,并接受群众监督。”不能单就纪律讲纪律,根子还在党性教育、群众感情上。在谋新篇中,妇联干部既要保持“清”的作风,正确对待和处理公私、义利、是非、情法等关系,在金钱面前抵住诱惑、在亲情面前摆正关系、在是非面前把握分寸,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也要发挥“联”的优势,认真履行引领、服务、联系群众的职能,为党的事业凝聚巾帼之力、汇集巾帼之智。近年来,省妇联全方位多层次践行“廉与联”,例如,立足家庭阵地,弘扬廉洁文化,联合纪委、宣传等部门开展“德润三秦”家风建设、“万条家训进万家”活动,持续推动清廉文化走进千家万户,润泽三秦大地,助力清廉陕西建设。
领悟党纪学习的“畏与为”,持守妇联干部担当作为的辛勤身。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讲规矩、守底线,首先要有敬畏心。心有所畏,方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字当头,“干”字为要。一方面,鼓励在维护群众利益上担当作为;另一方面,鼓励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这便将严管和厚爱结合起来,进一步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可见,党纪的制定与执行都是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妇联干部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持续走好群众路线,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以妇女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妇联干部遵规守纪的关键尺度,以实实在在的妇女事业发展成效检验党纪学习教育成效,在领悟“畏与为”的关系中,自觉做勇于担当作为的不懈奋斗者。(苏航)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