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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46期:第02版 综合

我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

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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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杨代利)10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发布消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城乡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要求和因城施策原则,结合陕西省各地市城市政府调控意愿,经陕西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10月10日起,陕西省各城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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