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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明年1月1日正式施行

省总工会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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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郝佳伟)10月28日,记者从省总工会获悉,省总工会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工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陕西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确保《条例》于2025年1月1日正式施行后能够得到全面有效执行。

据了解,《条例》于今年9月27日经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这是陕西省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领域的一项重要立法成果,对于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省总工会在通知中明确提出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总体要求,要求各级工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陕西工会工作法治化的重要任务。同时,各级工会要紧紧围绕《条例》的立法背景、重要意义、起草思路、条款内容、亮点特色等,向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进行全面深入解读和宣传。

为切实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省总工会还制定了一系列具体工作安排。包括组织开展集中宣讲活动,由各级工会领导干部带头,向基层工会工作者和职工群众开展示范性宣讲。开设线上《条例》学习专区,利用“学习强会”平台搭建专区,提供条例原文、视频课程、答题闯关等多种形式的学习资源。做好新闻媒体宣传工作,充分利用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平台,形成强大宣传声势。组织开展专项培训,提高全省劳动法律监督员整体素质与工作能力。定期选树典型案例,推广“典型宣传+类案监督”工作机制,形成“一函两书”资源库。

此外,省总工会还明确了《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实施步骤,包括集中宣传阶段、学习培训阶段和常态推进阶段,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同时,省总工会还要求各级工会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宣贯实效,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以便对全省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行统一调度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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