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印发工匠学院建设管理办法
到2026年建设50家重点支持工匠学院 纳入学院库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鲜康)12月13日,陕西省总工会印发《陕西省工匠学院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围绕工匠学院的建设标准、建设程序、规范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任务和举措。
《办法》旨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加强我省工匠学院建设管理,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1+1+N”工匠学院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计划在2024至2026年间,省总工会将重点支持50家工匠学院建设,逐步构建省、市(产业)、企业三级工匠学院体系。
《办法》对工匠学院的建设标准提出明确要求,需满足“六有”基本条件,即有影响力、基础设施、师资力量、多种培训手段、特色工种和一定培训规模;符合“五个聚焦”办学方向,包括正确政治导向、工匠人才特色、示范作用发挥、先进技术与数字技能培养以及企业人才需求对接;并达成“三个明显”建设效果,如特色工种品牌培育、培训成效与职工技能素质提升等。
在建设程序上,需依次经过规划、培育、申报、考察、入选等环节,入选学院将获省总工会20万元一次性补助资金,并可按程序申报全国总工会重点支持。
工匠学院作为各级工会组织依托企业培训中心、职业院校等设立的职工技能提升阵地,将聚焦先进技术与企业技能人才需求,致力于开展在岗职工技能提升、竞赛、创新及交流等活动。同时,工匠学院将实施规范管理,建立专门管理机构,负责活动组织协调,并实现竞赛与教育培训的有效转换。补助资金可以用于举办线上线下长短期工匠人才技能培训班、师资培训以及工匠学院软硬件建设等,形成的资产由工匠学院所在单位工会统一监管。
目前,陕西已有延安南泥湾劳模工匠学院、陕煤集团神南工匠学院、陕鼓集团工匠学院、陕西省农林水利系统产业工匠学院(陕西农垦机电技工学校)入选全总重点支持工匠学院,全国总工会给予入选的工匠学院100万元补助资金,省总工会配套补助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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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鲜康)12月13日,陕西省总工会印发《陕西省工匠学院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围绕工匠学院的建设标准、建设程序、规范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任务和举措。
《办法》旨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加强我省工匠学院建设管理,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1+1+N”工匠学院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计划在2024至2026年间,省总工会将重点支持50家工匠学院建设,逐步构建省、市(产业)、企业三级工匠学院体系。
《办法》对工匠学院的建设标准提出明确要求,需满足“六有”基本条件,即有影响力、基础设施、师资力量、多种培训手段、特色工种和一定培训规模;符合“五个聚焦”办学方向,包括正确政治导向、工匠人才特色、示范作用发挥、先进技术与数字技能培养以及企业人才需求对接;并达成“三个明显”建设效果,如特色工种品牌培育、培训成效与职工技能素质提升等。
在建设程序上,需依次经过规划、培育、申报、考察、入选等环节,入选学院将获省总工会20万元一次性补助资金,并可按程序申报全国总工会重点支持。
工匠学院作为各级工会组织依托企业培训中心、职业院校等设立的职工技能提升阵地,将聚焦先进技术与企业技能人才需求,致力于开展在岗职工技能提升、竞赛、创新及交流等活动。同时,工匠学院将实施规范管理,建立专门管理机构,负责活动组织协调,并实现竞赛与教育培训的有效转换。补助资金可以用于举办线上线下长短期工匠人才技能培训班、师资培训以及工匠学院软硬件建设等,形成的资产由工匠学院所在单位工会统一监管。
目前,陕西已有延安南泥湾劳模工匠学院、陕煤集团神南工匠学院、陕鼓集团工匠学院、陕西省农林水利系统产业工匠学院(陕西农垦机电技工学校)入选全总重点支持工匠学院,全国总工会给予入选的工匠学院100万元补助资金,省总工会配套补助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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