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娘家人 办暖心事”
——陕西职工帮扶服务中心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小记
本报全媒体记者 王何军
12月11日上午10时许,王女士代表其子杨某来到陕西职工帮扶服务中心,专程向该中心赠送一面锦旗,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此前,杨某与西安某用人单位劳动纠纷始终得不到解决,心灰意冷之际,得到陕西职工帮扶服务中心热情接待与专业法律援助,最终与用人单位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向杨某支付8万元补偿金。
这是陕西工会持续开展“做娘家人办暖心事”活动的一个缩影。
“职工权益无小事,不管多么困难,都要依法让职工感受到工会的温暖!”陕西职工帮扶服务中心主任汪波如是说。
入冬以来,面对诸多职工权益申诉,陕西职工帮扶服务中心设身处地为职工着想,办理了数起与杨某类似的维权案件。
近日,铜川某企业职工胡某和妻子向省总工会送来一面锦旗,上面写着“法援解困显真情,热忱服务暖人心”,表达他们对工会组织依法依理为其提供维权帮助的感谢之情。
今年10月中旬,在陕西职工帮扶服务中心帮助和引导下,胡某和用人单位达成一致意见,用人单位为胡某支付补偿金共计20万元。这个处理结果胡某非常满意,也出乎了他的意料。
早在今年6月,罹患癌症的胡某,向其所在单位索求相关待遇无果,通过法律程序主张个人权利又受挫,他在几近绝望的情况下,到省总工会寻求帮助。
“我们悉心了解事情原委,耐心疏导其情绪,同时依据相关法律和政策,引导其调整维权思路,以改变诉求方式重启劳动仲裁程序,并提供律师服务进行法律援助。”12月13日,陕西职工帮扶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回忆。
与此同时,陕西职工帮扶服务中心积极沟通当地有关行业工会,支持胡某以理性方式与责任单位进行案外协商。
胡某1992年11月入职铜川某公司,2000年被单位安排回家待岗。期间,他一直在外自谋生路,社会保险各项缴费均由个人全额承担,并通过该公司缴纳。发现患病后,迫于经济压力,胡某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单位应缴费义务,退还本人已经垫缴的本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保费,但该诉求并未得到支持。仲裁委和人民法院的裁决和判决,均认定2000年至今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处于“中止状态”,社保缴费应依约定,故依法驳回。胡某及家人一度情绪激动,与相关单位争执,致使该公司消极应对,陷入僵局。
陕西职工帮扶服务中心受理此事后,认真分析研判,进行全面考量,从劳动关系“中止”并非“终止”,不能因“中止”而抹去职工除社保缴费以外的其他合法权益的法理说起,不厌其烦向用人单位陈述理由和调解意见。
此举,使得该案峰回路转。日前,胡某与该公司终于达成庭外和解:公司一次性补偿胡某20万元。这一结果不仅有利于其后续治疗,也让其家庭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和信心。
“我在维权过程中四处受挫,但省总工会信访工作人员对我贴心服务、耐心指导始终不变,最终结果我十分满意。”胡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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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上午10时许,王女士代表其子杨某来到陕西职工帮扶服务中心,专程向该中心赠送一面锦旗,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此前,杨某与西安某用人单位劳动纠纷始终得不到解决,心灰意冷之际,得到陕西职工帮扶服务中心热情接待与专业法律援助,最终与用人单位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向杨某支付8万元补偿金。
这是陕西工会持续开展“做娘家人办暖心事”活动的一个缩影。
“职工权益无小事,不管多么困难,都要依法让职工感受到工会的温暖!”陕西职工帮扶服务中心主任汪波如是说。
入冬以来,面对诸多职工权益申诉,陕西职工帮扶服务中心设身处地为职工着想,办理了数起与杨某类似的维权案件。
近日,铜川某企业职工胡某和妻子向省总工会送来一面锦旗,上面写着“法援解困显真情,热忱服务暖人心”,表达他们对工会组织依法依理为其提供维权帮助的感谢之情。
今年10月中旬,在陕西职工帮扶服务中心帮助和引导下,胡某和用人单位达成一致意见,用人单位为胡某支付补偿金共计20万元。这个处理结果胡某非常满意,也出乎了他的意料。
早在今年6月,罹患癌症的胡某,向其所在单位索求相关待遇无果,通过法律程序主张个人权利又受挫,他在几近绝望的情况下,到省总工会寻求帮助。
“我们悉心了解事情原委,耐心疏导其情绪,同时依据相关法律和政策,引导其调整维权思路,以改变诉求方式重启劳动仲裁程序,并提供律师服务进行法律援助。”12月13日,陕西职工帮扶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回忆。
与此同时,陕西职工帮扶服务中心积极沟通当地有关行业工会,支持胡某以理性方式与责任单位进行案外协商。
胡某1992年11月入职铜川某公司,2000年被单位安排回家待岗。期间,他一直在外自谋生路,社会保险各项缴费均由个人全额承担,并通过该公司缴纳。发现患病后,迫于经济压力,胡某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单位应缴费义务,退还本人已经垫缴的本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保费,但该诉求并未得到支持。仲裁委和人民法院的裁决和判决,均认定2000年至今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处于“中止状态”,社保缴费应依约定,故依法驳回。胡某及家人一度情绪激动,与相关单位争执,致使该公司消极应对,陷入僵局。
陕西职工帮扶服务中心受理此事后,认真分析研判,进行全面考量,从劳动关系“中止”并非“终止”,不能因“中止”而抹去职工除社保缴费以外的其他合法权益的法理说起,不厌其烦向用人单位陈述理由和调解意见。
此举,使得该案峰回路转。日前,胡某与该公司终于达成庭外和解:公司一次性补偿胡某20万元。这一结果不仅有利于其后续治疗,也让其家庭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和信心。
“我在维权过程中四处受挫,但省总工会信访工作人员对我贴心服务、耐心指导始终不变,最终结果我十分满意。”胡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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