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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45期:第03版 权益保障

多地企业社保转交税务部门暂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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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可以继续去人社部门给职工缴纳社保了,因为最近网传的企业社保暂缓移交税务一事,有了明确说法。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布了“关于征收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其中并未涉及企业社保问题。

通知称,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相关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

按照北京市政府统一部署,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方式、办事地点不变,税务部门在市、区两级社保中心派驻税务干部,为缴费人提供“一站式”联办服务。与此同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方式和街乡、村组、学校等单位代办渠道、办事地点不变。

不光北京,陕西、青岛、山西、湖北等多地税务机关网站已经发布公告,均明确了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交由税务部门征收,但是也均未提及企业养老保险的移交事宜。

此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曾明确规定从2019年1月1日起,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在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将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对于企业社保征收暂缓移交税务的原因,有观点认为,过去有些企业并未按照职工的实际工资来缴纳社保,而是按照相对较低的标准缴纳社保费用。而税务部门直接掌握着企业的工资数据,社保费用征缴一旦由税务部门来接管,企业或必须按照职工实际工资来缴纳社保费用,可能明显加大民营企业的社保压力。

还有业内人士分析,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涉及到的人数、数据、情况繁多,前期工作未彻底完工也可能是延缓移交的原因之一。

2018年人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等多部门在“改革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答记者问时也曾表态,将按照国务院精神,认真分析测算,抓紧研究提出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宗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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