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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55期:第03版 权益保障

省首例检察机关支持农民工讨薪案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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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就要过年了,不少外出打工的人都要回家团聚,西安市临潼区的张师傅这两年为一笔被拖欠的工资可是费了不少劲。1月18日,被拖欠了两年多的这笔钱终于拿到了手里。

张师傅2016年3月至7月间,在西安市临潼区一工地做小工,双方约定按照公时支付工资。工程完工后,包工头史某一直拖欠张师傅的工资没有给。

张师傅称:“这楼已经盖好了,钱却要不到手。10500元,一问包工头他就说没钱。我家里情况比较困难,爱人残疾,娃又要上学,我身体也不好,一年挣不下钱,这个钱对我来说很重要。”为了讨到这笔工资,这两年张师傅也跑了不少地方,最后,抱着试一试的念头,张师傅找到了西安市临潼区检察院,检察院受理了张师傅的求助。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董宏斌称:“和施工方、拖欠方多次沟通协商,对方以资金困难为由,多次协商未果后,我们把这个案子起诉到了法院。”在案件的调查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包工头史某有3万元保证金一直押在施工方处,经过检察院协调,这3万元退还给了史某,检察机关也多次给史某做工作。

1月18号上午,这起案件在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审理。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检察院作为支持起诉机关出庭依法支持起诉。庭审查明,被告确实因多种原因拖欠原告工资,在法庭上,双方均同意调解,被告史某当庭支付了10500元的劳务工资。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院长王佑勋说:“这一起小案,小中见大,它是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民事诉讼陕西省第一案,这个案件虽然小,但是彰显出检察机关、人民法院保护弱者利益的一个典型案例。”□杨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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