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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90期:第04版 北国周末

噪声扰民——谁能还我一个安静的睡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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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大城市建筑密度越来越大,楼与楼紧挨,路与楼紧邻,一处有声,周边难静。经济的快速发展,推动城市开发脚步加快,很多工地在夜间休息时间违规施工,让周边居民难有清梦。

噪声污染不仅损害人的听力,还会诱发多种疾病,干扰生活和工作。笔者了解到,施工噪声扰民问题在多地环保投诉中都位居第一。噪声扰民为何管不住?谁来还居民一个安静的睡眠?

工地频繁夜间施工,居民不堪其扰

住在深圳市滨河大道边的吴女士,最近的日子很难熬。本身马路上的交通噪声就不小,近两年随着小区旁边地块进入施工阶段,巨大的施工噪声让她的日子更难过了。“经常半夜里施工,吵得睡不着觉,严重影响生活和工作。”吴女士多次向施工方反映,但夜间施工情况并未得到遏制。

伴随着大城市的快速发展,建筑密度越来越大,像吴女士一样家在大马路边、工地边的居民并非少数,他们都在遭受着噪声污染带来的痛苦,睡个安稳觉竟成了奢侈之求。

以吴女士小区边的这个工地为例,2018年因噪声扰民被周边居民投诉了70次,其中环保部门立案9宗,有2宗下达处罚决定书,每宗罚款3万元。

面对频频被投诉这一局面,施工方称:“在施工管理上,确实需要进一步完善。但很多噪声,我们也没法避免,也很无奈。”工地负责人说,不同施工阶段,噪声来源不同。受制于交通管制和施工工艺要求,土石运输、装卸材料以及部分混凝土浇筑,都需要在夜间进行。而工地与吴女士居住的小区共用红线,最近的地方只有四五米。虽然做了噪声防范措施,但由于距离太近,效果有限。

笔者从负责噪声污染监管的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近10年,深圳建筑施工噪声投诉量呈上升趋势,2010年投诉量突破1万宗,2013年突破3万宗,2016年突破4万宗。在环境噪声投诉案件中,建筑施工噪声投诉居首,给居民带来的影响越来越突出。建筑施工噪声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地铁轨道交通建设、大型城中村改造、市政道路修缮和商住楼盘等工程为赶工期高强度施工。

噪声扰民为啥管不住?

城市噪声扰民愈发突出,暴露出多重问题,甚至出现了居民在投诉后因噪声仍继续而状告政府不作为的案例。噪声扰民治理难在哪?为啥管不住?

——不同部门规定矛盾,导致守法难。由于一些项目所处路段属于交通管制路段,禁止建筑渣土等运输车辆在交通繁忙时段上路,建筑工地只能在夜间运输和装卸。一名工地负责人说:“一边不让夜间施工,一边只让夜间运输。那肯定得有一边是违规的,守法难。”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表示,现阶段环保、轨道交通、住建、交警、城管等部门在各自职能框架内实施管理措施,对建筑施工噪声监管未能形成合力,有的甚至互相掣肘,影响监管效能。

——市政工程工期紧,违规也得加紧干。深圳一所小学在建设过程中,因持续夜间施工,屡遭周边居民投诉。对此,工地负责人也很无奈:“政府要求我们必须在9月份开学前完工,不然孩子们上不了学,家长们也要闹。政府说了,有噪声投诉也不能停工,他们负责对居民进行解释和安抚。”

在深圳的噪声扰民投诉中,市政工程项目一直是主力。2018年被投诉最多的20个建筑噪声污染项目中,有13个是市政工程类项目,包括学校、医院、地铁、体育馆、道路改造、雨污分流管网改建等工程。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和声环境管理处主任科员胡欢涛说,市政建设项目具有民生性、公益性特点,普遍存在工程量大、工期偏紧的情况,施工单位为抢工期加班加点昼夜不停地施工,而现阶段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技术和资金设备投入尚难以保证不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导致噪声扰民问题较为突出。

——处罚力度低,罚金远低于收益。笔者从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噪声影响具有瞬时性等特点,证据固定存在一定困难。且噪声污染处罚力度低,一般违法处罚仅3万至5万元,威慑力度不足。

定罚难、罚金少,意味着工地夜间违规施工节省的资金成本超过了缴纳的罚款。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调研显示,建设单位对工期、质量重视程度远高于噪声问题,甚至不惜以噪声违法受罚为代价,换取工期的缩短和相应投资、建设成本的节省。

群众的糟心事,不能放弃治疗

面对愈发严重的城市噪声污染问题,决不能因为难管而放弃治疗。

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是降噪的重要方式。以滨河大道为例,2015年在深圳环保部门的统计中,属于存在交通噪声超标现象的道路。2017年滨河大道开始改造,将泥混凝土路面改建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大幅降低了行车噪声。2018年滨河大道从交通噪声超标道路中除名。

在建筑施工领域,需要社会力量积极研发降噪新技术,也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制定标准更高的噪声防治技术规范,共同推动技术降噪。

笔者了解到,目前深圳市正在制定建设工程噪声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计划从施工设备选型、施工场地和时序安排、运输装卸操作等方面提出源头控制噪声排放的各项要求,并对噪声监控系统安装做出原则性规定。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建议,将噪声违法的一次性处罚金额提升到10万元至20万元。胡欢涛说:“停工对于施工方来说,是最严厉的处罚,但目前法律规定中没有要求施工方因噪声违法行为停工的约束条款。如果处罚的金额还没有停工一天带来的损失严重,很多时候就罚不住。”

噪声防治也非环保一部门之事,需要各部门齐心协力,共同防治。例如:住房建设部门应结合建筑施工监管和考核,将使用低噪声先进施工设备、技术工艺,优化场站噪声控制等指标纳入文明施工管理;交通、城管等各部门要理顺建筑施工渣土收纳场地开放时间、泥头车上路时间和噪声污染禁止时段之间的连接问题,破解守法难问题。

此外,学校、医院、轨道交通等市政工程是城市发展所需,但在施工过程中确实给周边居民带来阵痛,噪音之扰可能长达数年之久。建设主体、施工主体和政府相关部门都需要拿出更好的方案,妥善处理好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更高质量地实现城市发展。□赵瑞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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