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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38期:第02版 综合新闻

车辆购置税新规七月起正式实施

裸车成交价交税成本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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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公告,明确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公告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据公告,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依据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而在此之前,根据自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要求,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听着可能有点复杂,这个变化如何理解?消费者买车,缴纳的车辆购置税是涨了还是降了?

全国乘用车联合会秘书长崔东树算了一笔账:“过去的计税价格这样来算,比如按一个10万块钱的车来算,企业会按照这个价格去申报一个计税价格。10万块钱剔除13%的增值税之后,它的不含税价格是87000元;而消费者买10万块钱的车可能已经优惠到了9万块钱,实际他购买这台车的时候计税价格可能就是78000元了,应该说中间就出来了计税价格之间的一个差距。如果按照87000元计税的话,计税交10%就是8700块钱;如果按照实际购买价格的话,他可能就是7800块钱,中间可能就差出来八九千块钱的一个差距。这对消费者来说是一个很好的事情。”

原来,过去消费者购买汽车的时候,大部分车辆以低于厂家指导价的实际价格进行交易,但是在缴税时却要按照指导价格进行交税,这无疑让消费者多花了钱。

而按照新的算法,这也就意味着新政执行后,消费者购买车辆应扣税款将取决于实际支付金额,也就是俗称的裸车成交价,就不会再出现这种情况了。依据购车的实际价格为准,使过去计税价格偏高的问题得到有效改善,崔东树说这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促进消费者购车的成本进一步降低。

同时,车辆购置税法的出台还能起到规范经销商的作用。7月1号开始实施的车辆购置税法,代替了以前的暂行条例,所起到的最重要的作用,就是可以更好地规范汽车经销商4S店的开发票情况。以后不可以再虚开发票,或者是故意把发票价格开低。今年7月1号以后,可能国家不会再出台减免或减半购置税的这种临时政策来增加汽车的销量。

从长期来看,交易的规范有助于汽车行业的更好发展,消费者买车有法可依,经销商卖车有矩可循,汽车税制体系也会更加完善。(李思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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