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印发《意见》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流动
据新华社北京6月19日电 2019年1月2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指出,要发挥产业和科技项目集聚效应,搭建人才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干事创业平台。鼓励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依托本地特有自然人文资源、特色优势产业和有关科研项目,积极打造事业平台,让各类人才干事有舞台、创业有机会、发展有空间。要完善人才管理政策,畅通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渠道。坚持从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完善编制管理、职称评审、人才招录和柔性流动政策,为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提供制度保障。要发挥人才项目示范引领作用,加强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帮扶协作。实施好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支持项目,健全人才帮扶协作机制,重点围绕产业优势和民生项目加大人才支持力度,进一步吸引和补充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要留住用好本土人才,培育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持续发展内生动力。激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积极性主动性,把留住和用好本土人才作为破解当地人才匮乏的根本任务,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创造条件满足人才的发展需求,让更多人才真正愿意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扎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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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指出,要发挥产业和科技项目集聚效应,搭建人才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干事创业平台。鼓励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依托本地特有自然人文资源、特色优势产业和有关科研项目,积极打造事业平台,让各类人才干事有舞台、创业有机会、发展有空间。要完善人才管理政策,畅通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渠道。坚持从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完善编制管理、职称评审、人才招录和柔性流动政策,为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提供制度保障。要发挥人才项目示范引领作用,加强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帮扶协作。实施好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支持项目,健全人才帮扶协作机制,重点围绕产业优势和民生项目加大人才支持力度,进一步吸引和补充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要留住用好本土人才,培育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持续发展内生动力。激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积极性主动性,把留住和用好本土人才作为破解当地人才匮乏的根本任务,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创造条件满足人才的发展需求,让更多人才真正愿意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扎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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