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朱雪娇)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自即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停止办理有关各项注册业务。已持有的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自动作废。
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聘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另外,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如需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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