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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38期:第02版 综合新闻

让“以谣生利”者得不到利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在面临重大灾难性事件时,人们内心往往充满不确定以及对精准信息的渴求,从而导致人们可能会轻信一些言论。因此最根本的,就是要从谣言的源头解决问题,换言之,就是要让“以谣生利”者得不到利。

早有媒体记者调查发现,利用网络媒体造谣已呈现公司化运作趋势,形成“以谣生利”的产业模式。为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越来越多的广告主将重金砸向网络媒体包括新兴的直播平台,而网络谣言会给网络媒体和直播平台带来用户流量的高峰。

如今,各种各样的网络谣言可谓此起彼伏,政治的、经济的、科教的、文娱的,几乎包罗万象。面对涉及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虚假信息,虽然许多人应该颇为理性,不会“人云亦云”,但也有一些人“被吓得一晚上睡不着觉”。在此过程中,那些“以谣生利”者靠谣言带来用户流量的高峰,其目的已经达到。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法律底线同样不可逾越。在流量为王的新闻消费大环境下,网络媒体应该克服“短视症”,将法律法规视为自身发展不可或缺的部分,强化自律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如此,方能赢得长久发展。

就管理层面而言,就是要让“以谣生利”者得不到利。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配套措施,用法律的手段保障网络自媒体健康、有序、稳定的运行。另一方面,进一步明确工商、文化、经信、公安等监管部门职责,形成协同监管,坚决打击扰乱互联网运行秩序和信息传播秩序的现象。对那些利用互联网造谣、诽谤或者发表、传播妨碍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及其他有害信息,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如此,那些试图“以谣生利”者不仅得不到利,还可能受到法律法规的惩处。每次灾难事件后总会有各种谣言的状况,才可能得到根本性的扭转。(姚村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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