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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77期:第02版 综合新闻

医保将取消低价药日均费用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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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解丽)国家医保局日前在答复《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177号提案》的回复函中,明确表示:今后将取消现有低价药日均费用上限、尽快建立短缺药品使用监测和预警平台、加强临床必需用药定点定单生产、形成低价药品价格监管合力。

目前,我国的低价药价格机制尚不完善,部分临床需求迫切的低价药在供应上遇到了新问题。而此次国家医保局的答复,即取消现有低价药日均费用上限,将能够使生产药企获得合理利润,从而有效缓解药品短期甚至长期停产断供的问题,避免低价药变成短缺药。随着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健全,药品短缺矛盾将有所缓解,大范围、长期性短缺情况较少,主要为暂时性、局部性短缺。

此外,国家医保局在回复函中表示,目前我国的药品价格总体保持稳定,特别是一些有重要临床价值的药品,正在进行集中“带量采购”试点,价格降幅显著,对于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要、降低用药负担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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