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80期:第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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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整合市县两级综合执法机构
本报讯(李妮)近日,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市县两级综合执法机构整合和人员划转以及乡镇(街道)执法机构设置有关事项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我省市县两级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整合的范围和原则、市县两级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设置、乡镇(街道)执法机构设置以及机构划转的程序。
《通知》规定,我省整合市县五个领域(即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现有执法队伍,原则上一个领域只保留一支执法队伍。按照“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执法层级”的要求,市级设置综合执法队伍的,区级不设执法队伍;区级设置综合执法队伍的,市级主要负责监督指导和组织协调,不再设置执法队伍,其执法职能由同级业务部门内设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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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李妮)近日,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市县两级综合执法机构整合和人员划转以及乡镇(街道)执法机构设置有关事项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我省市县两级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整合的范围和原则、市县两级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设置、乡镇(街道)执法机构设置以及机构划转的程序。
《通知》规定,我省整合市县五个领域(即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现有执法队伍,原则上一个领域只保留一支执法队伍。按照“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执法层级”的要求,市级设置综合执法队伍的,区级不设执法队伍;区级设置综合执法队伍的,市级主要负责监督指导和组织协调,不再设置执法队伍,其执法职能由同级业务部门内设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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