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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85期:第02版 综合新闻

立法有特色 监督重实效

——记咸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新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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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人大常委会“40年·深情回眸再出发”采访报道组走进咸阳市,探访咸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工作的生动实践。

近年来,咸阳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强化监督的着眼点放在人民群众关注的重大问题上:从渭北“旱腰带”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到石灰岩资源整合整顿,针对“古都环保世纪行”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咸阳市人大常委会盯紧问题不放、持续监督、追踪问效,专题听取跟踪监督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并将其转化为依法监督的具体内容,用“监督之手”守护民生福祉,把守护绿水青山的理念和行为融入群众的日常生活之中。

说起这几年咸阳市生态环境的改善,还得益于2017年9月1日《咸阳市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

作为农业大市,咸阳市农作物种植面积大、范围广,《条例》颁布之前,对农业生产中产生的秸秆都是采用露天焚烧的处理方式,露天焚烧不仅是环境污染的重要源头之一,对交通和公共设施而言也是一大安全隐患。

咸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云涛介绍,为了保障这一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他们通过实地走访咸阳市的7个县(区),全面掌握了实际情况,针对问题,人大代表们也提出了有效建议,最终促成《条例》的颁布运行。该《条例》在内容上“疏堵结合”,对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进行了具体规范,有效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减少了大气环境污染。

自1998年启动以来,“古都环保世纪行”活动走过了21个年头,已经成为咸阳市人大常委会的一面“金字招牌”。该活动以“让我们拥有一个青山、碧水、蓝天的美好家园”为主题,通过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调研、邀请新闻媒体采访报道等形式,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监督。

咸阳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和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贾亮介绍,近几年,他们持续对渭河流域(咸阳段)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渭北“旱腰带”地区生态环境进行跟踪调研,目前已经走遍了全市13个县(市、区)。

在立法工作上,咸阳市人大常委会把生态环境立法作为突破口和重头戏,还制定了《咸阳市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咸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法治支撑。

本报记者 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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