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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92期:第02版 综合新闻

我省改革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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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赵院刚)1月6日,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为加快推进电力价格市场化改革,我省结合实际出台了《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规定,将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基准价按照我省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标准确定,基准价中包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浮动范围为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超过15%。未执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的燃煤机组暂按相同浮动范围参与市场化交易。对陕西电力交易中心依照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开展的现货交易,可不受此限制。

2020年省内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暂不上浮,确保工商业用户平均用电价格只降不升。2020年后,省发改委将根据国家发改委相关政策变化对浮动方式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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