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活动可延期
本报讯(秦法萱)为有效减少人员流动,阻断疫情传播,防止疫情蔓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当事人诉讼权益,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有关诉讼活动调整如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2月2日的庭审、调解、听证及执行等诉讼活动全部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申请立案的,建议通过陕西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网上立案,不便网上立案的,可以选择邮寄立案,请将相关材料邮寄我院立案一庭,尽量减少出行。
若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因治疗、隔离、或交通管制等原因,不能参加庭审的,可根据法律规定,联系办案法官申请延期审理,对于因患病治疗未能及时申请延期的,我院将根据情况予以妥善处理。
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向我院申请网上开庭,或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调解,对于法官安排的网上开庭、网上调解,在条件具备情况下,请予以积极配合。在此期间,建议其他群众选择网上观看庭审直播方式旁听庭审。
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提供或者确认过电子送达地址的,我院将优先选择通过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账号、传真等电子方式送达传票等诉讼文书。如有诉讼、执行方面咨询和求助,可在工作期间拨打诉讼服务热线:12368。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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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2月2日的庭审、调解、听证及执行等诉讼活动全部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申请立案的,建议通过陕西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网上立案,不便网上立案的,可以选择邮寄立案,请将相关材料邮寄我院立案一庭,尽量减少出行。
若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因治疗、隔离、或交通管制等原因,不能参加庭审的,可根据法律规定,联系办案法官申请延期审理,对于因患病治疗未能及时申请延期的,我院将根据情况予以妥善处理。
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向我院申请网上开庭,或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调解,对于法官安排的网上开庭、网上调解,在条件具备情况下,请予以积极配合。在此期间,建议其他群众选择网上观看庭审直播方式旁听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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