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禁食”标本兼治
我国力斩“野味产业”黑色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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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滥食野生动物的突出问题,以及由此给公共卫生安全带来的巨大隐患,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全国多地公安、林业以及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相关专项行动,对非法猎捕、贩卖、食用野生动物进行全链条打击,效果显著。执法部门在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的过程中发现,野味消费群体庞大、盗猎利润惊人、鉴定难度大成本高等问题,成为盗猎野生动物黑色利益链条得以在地下运转的重要原因。
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那么,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全面禁食”《决定》,能否彻底斩断非法盗猎的肮脏黑手、管住滥食野味的“血盆大口”?
赵乃育 绘
捕杀野生动物猖獗
大量证据表明,野生动物与疫情的暴发和病毒的传播有密切关系。近日全国多地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动,从抓获的人员数量以及缴获的野生动物数量来看,高压之下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依然存在。
城市中的集贸市场往往是盗捕贩卖野生动物黑色利益链条上的最后一环。在近期的专项行动中,还查获了许多野生动物尚未进入公共流通领域,由盗猎者和买家私下交易的案件。除私下售卖给个人外,一些餐饮店为了短期经济利益,也会主动联系盗猎者,帮助其销赃。
相比于东部沿海省份,西部省份山多林茂,打击野生动物犯罪形势也很严峻。1月23日至2月2日仅11天的时间,四川省森林公安机关检查各类农(水)产品贸易市场、商超、餐饮场所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9587处,破获5起涉野生动物刑事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3人。与四川相邻的云南省1月24日至2月2日期间,森林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立案14起,抓获嫌疑人10人,查处林政案件39起。
绿色未来环境保护协会负责人宋克明曾赴多地调查野生动物贩卖和食用情况。他说,当前野味消费在民间较为常见,既有野兔、野猪、野鸡、麂子等常见野生动物,也有穿山甲、猫头鹰等保护动物。
盗猎团伙铤而走险
高压之下为何依然有这么多人铤而走险?一些动物保护人士和基层干部认为,野味消费群体庞大,盗猎利润惊人,是导致野生动物盗猎犯罪屡禁不绝的根源。同时,盗猎工具管理松散、盗猎手段的科技化,以及高利润诱发的盗猎者职业化也让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的保护成本越来越高、难度越来越大。
野生动物消费群体有多大?2019年公众号“反盗猎重案组”的创办人杨杰和众多志愿者一起收集了微博和微信上民间举报的野生动物非法捕猎、养殖与交易的信息,这些主要集中于民间的非法捕猎和以集市、餐馆、花鸟市场为主的线下交易的信息高达1217条。
盗猎贩卖野生动物利润如何呢?“一只熊的收购价格有时候能到1万多元,鸟类虽然单价不高,但由于数量巨大,还有些‘中间商’把逮到的鸟催肥后再卖,利润多时能达到种地的十倍以上。”一位多年从事野生动物保护的护林员介绍。
世界动物保护协会科学家孙全辉称,盗猎贩卖野生动物的暴利如同“走路时弯腰就能捡到钱”。他说,在一些野味饭店里,珍稀野生鸟类有的售价高达数千元,但捕捉、毒杀成本极低。
显然,想堵住非法盗猎野生动物,从限制作案工具入手是至关重要的一环,但目前对野生动物捕捉工具的管控仍有漏洞。尽管法律法规都明令禁用盗猎工具,但大多只包括了猎枪和毒药等,而对生产和销售捕捉网是否合法尚不明确。同时,日益发展的电商网络也让许多非法盗猎者可以更加方便地购买各种捕兽、猎鸟装备。
管控细节仍需完善
多名从事动物保护的业内人士表示,《决定》的颁布从法律层面上明确了“全面禁食”,从目前看是一条标本兼治的良方,同时在日后的执法过程中,也有一些细节需要注意。
一是明晰执法主体间职责。当前《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执法主体涉及林业、农业、公安、市场、海关等多个部门,容易出现职责不清及相互推诿现象。亟须厘清各部门间工作职责范围,建议按照是否有经营许可,违法行为发生地域等,区分部门监管职责,避免推诿扯皮。
二是完善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在目前法律框架下,建议各级有许可权的野生动物监管部门,对涉及流通领域中的相关市场、经营户、餐饮单位等经营主体许可以及养殖环节销售去向等数据,实行同级相关执法部门抄报制度。同时,加强部门间协作力度,强化专业培训,加强执法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三是建立“白名单”制度,明确科学界定野生动物保护范围。目前我国现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408种,省级重点保护动物近千种,“三有”保护动物1438种,不在任何保护名录中的动物991种。建议不同的保护级别,应遵循的法律法规不尽相同。要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严格限定可饲养的野生动物范围,实行清单式管理,清单外一律禁止。(张逸飞 郑生竹 兰天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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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滥食野生动物的突出问题,以及由此给公共卫生安全带来的巨大隐患,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全国多地公安、林业以及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相关专项行动,对非法猎捕、贩卖、食用野生动物进行全链条打击,效果显著。执法部门在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的过程中发现,野味消费群体庞大、盗猎利润惊人、鉴定难度大成本高等问题,成为盗猎野生动物黑色利益链条得以在地下运转的重要原因。
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那么,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全面禁食”《决定》,能否彻底斩断非法盗猎的肮脏黑手、管住滥食野味的“血盆大口”?
赵乃育 绘
捕杀野生动物猖獗
大量证据表明,野生动物与疫情的暴发和病毒的传播有密切关系。近日全国多地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动,从抓获的人员数量以及缴获的野生动物数量来看,高压之下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依然存在。
城市中的集贸市场往往是盗捕贩卖野生动物黑色利益链条上的最后一环。在近期的专项行动中,还查获了许多野生动物尚未进入公共流通领域,由盗猎者和买家私下交易的案件。除私下售卖给个人外,一些餐饮店为了短期经济利益,也会主动联系盗猎者,帮助其销赃。
相比于东部沿海省份,西部省份山多林茂,打击野生动物犯罪形势也很严峻。1月23日至2月2日仅11天的时间,四川省森林公安机关检查各类农(水)产品贸易市场、商超、餐饮场所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9587处,破获5起涉野生动物刑事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3人。与四川相邻的云南省1月24日至2月2日期间,森林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立案14起,抓获嫌疑人10人,查处林政案件39起。
绿色未来环境保护协会负责人宋克明曾赴多地调查野生动物贩卖和食用情况。他说,当前野味消费在民间较为常见,既有野兔、野猪、野鸡、麂子等常见野生动物,也有穿山甲、猫头鹰等保护动物。
盗猎团伙铤而走险
高压之下为何依然有这么多人铤而走险?一些动物保护人士和基层干部认为,野味消费群体庞大,盗猎利润惊人,是导致野生动物盗猎犯罪屡禁不绝的根源。同时,盗猎工具管理松散、盗猎手段的科技化,以及高利润诱发的盗猎者职业化也让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的保护成本越来越高、难度越来越大。
野生动物消费群体有多大?2019年公众号“反盗猎重案组”的创办人杨杰和众多志愿者一起收集了微博和微信上民间举报的野生动物非法捕猎、养殖与交易的信息,这些主要集中于民间的非法捕猎和以集市、餐馆、花鸟市场为主的线下交易的信息高达1217条。
盗猎贩卖野生动物利润如何呢?“一只熊的收购价格有时候能到1万多元,鸟类虽然单价不高,但由于数量巨大,还有些‘中间商’把逮到的鸟催肥后再卖,利润多时能达到种地的十倍以上。”一位多年从事野生动物保护的护林员介绍。
世界动物保护协会科学家孙全辉称,盗猎贩卖野生动物的暴利如同“走路时弯腰就能捡到钱”。他说,在一些野味饭店里,珍稀野生鸟类有的售价高达数千元,但捕捉、毒杀成本极低。
显然,想堵住非法盗猎野生动物,从限制作案工具入手是至关重要的一环,但目前对野生动物捕捉工具的管控仍有漏洞。尽管法律法规都明令禁用盗猎工具,但大多只包括了猎枪和毒药等,而对生产和销售捕捉网是否合法尚不明确。同时,日益发展的电商网络也让许多非法盗猎者可以更加方便地购买各种捕兽、猎鸟装备。
管控细节仍需完善
多名从事动物保护的业内人士表示,《决定》的颁布从法律层面上明确了“全面禁食”,从目前看是一条标本兼治的良方,同时在日后的执法过程中,也有一些细节需要注意。
一是明晰执法主体间职责。当前《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执法主体涉及林业、农业、公安、市场、海关等多个部门,容易出现职责不清及相互推诿现象。亟须厘清各部门间工作职责范围,建议按照是否有经营许可,违法行为发生地域等,区分部门监管职责,避免推诿扯皮。
二是完善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在目前法律框架下,建议各级有许可权的野生动物监管部门,对涉及流通领域中的相关市场、经营户、餐饮单位等经营主体许可以及养殖环节销售去向等数据,实行同级相关执法部门抄报制度。同时,加强部门间协作力度,强化专业培训,加强执法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三是建立“白名单”制度,明确科学界定野生动物保护范围。目前我国现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408种,省级重点保护动物近千种,“三有”保护动物1438种,不在任何保护名录中的动物991种。建议不同的保护级别,应遵循的法律法规不尽相同。要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严格限定可饲养的野生动物范围,实行清单式管理,清单外一律禁止。(张逸飞 郑生竹 兰天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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