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部制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明确禁止了拦截列车、强行上下车、攀爬或者跨越围栏、护栏、护网、站台门等危害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规定”7月1日实施后,此类可能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乘客将被记入“不良记录”信息库。□王玥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