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共同印发《新冠肺炎出院患者主要功能障碍康复治疗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新冠肺炎出院患者符合规定的门诊康复医疗费用纳入门诊慢特病管理。
《方案》明确,要将医疗康复项目医保政策落实到位,并可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将符合条件的心理治疗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同步加强康复医疗行为监管。同时,对符合救助条件且需开展康复治疗的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及其家庭按规定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暂时覆盖不到的,通过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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