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
陕西营改增试点减税红利持续释放
截至去年底累计减税195亿元
本报讯(记者胡建宏)6月7日,省委对外宣传办公室举办“全面深化改革”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一场。邀请省财政厅副厅长常艳玲介绍我省营改增试点、环保税、水资源税等税制改革推进情况。
常艳玲介绍说,目前我国税制改革已进入攻坚期,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环境保护税法出台、水资源税试点改革逐步扩大,地方税体系建设正在有序推进。
据了解,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我省自2013年8月1日起在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始营改增试点。2014年又陆续将铁路运输、邮政业和电信业纳入试点行业范围。2016年5月1日起,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行业范围,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劳务、服务全覆盖,营业税自此退出历史舞台。
减税效果明显。自2013年8月开展试点以来,改革取得了预期效果,我省营改增试点税制过渡平稳、减税面逐步扩大、减税额逐年增多,直接减轻了纳税人负担,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了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2013年8月至2017年12月,全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累计减税195亿元,其中,交通运输、邮政服务、电信和现代服务业试点纳税人减税104亿元,建筑、房地产、金融和生活服务业试点纳税人减税91亿元。改革不仅减轻了试点企业负担,也为制造业等原增值税企业减税198亿元,有力支持了我省实体经济发展。
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注入了活力。截至2017年12月底,全省试点纳税人约50万户,较全面实施营改增初期增加了15万户,月均增加7700余户。其中,建筑业、文化创意和鉴证咨询等现代服务业注册登记户数增长最快,截至2017年12月底,全省建筑业纳税人共9.39万户,同比增长47.4%,文化创意、鉴证咨询等现代服务业纳税人共15.05万户,同比增长21.37%。
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2017年,我省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9264亿元,同比增长8.7%,明显快于第一产业的4.6%和第二产业的7.9%;我省第三产业税收贡献率由营改增试点初期的31%提高到37%,经济结构也在进一步优化。
发布会上,常艳玲还介绍了我省环境保护税改革情况及水资源税改革情况。
在环境保护税改革方面,根据税法的授权,按照“税负平移”、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省人大确定了我省的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标准为1.2元/污染当量,水污染物适用税额标准为1.4元/污染当量。今年一季度,全省有1935户纳税人,共计申报税款约5500万元,较上年同期排污费基本持平,略有下降。从我省实施情况看,纳税人的环保意识正在增强,企业污染治理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
在水资源税改革方面,我省地表水最低平均税额标准为0.3元/m3,地下水为0.7元/m3。今年一季度,全省水资源税共申报2760户,收入2.71亿元,比去年同期水资源费收入略有增长,纳税人及全民节水意识有所提高,促进了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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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胡建宏)6月7日,省委对外宣传办公室举办“全面深化改革”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一场。邀请省财政厅副厅长常艳玲介绍我省营改增试点、环保税、水资源税等税制改革推进情况。
常艳玲介绍说,目前我国税制改革已进入攻坚期,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环境保护税法出台、水资源税试点改革逐步扩大,地方税体系建设正在有序推进。
据了解,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我省自2013年8月1日起在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始营改增试点。2014年又陆续将铁路运输、邮政业和电信业纳入试点行业范围。2016年5月1日起,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行业范围,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劳务、服务全覆盖,营业税自此退出历史舞台。
减税效果明显。自2013年8月开展试点以来,改革取得了预期效果,我省营改增试点税制过渡平稳、减税面逐步扩大、减税额逐年增多,直接减轻了纳税人负担,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了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2013年8月至2017年12月,全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累计减税195亿元,其中,交通运输、邮政服务、电信和现代服务业试点纳税人减税104亿元,建筑、房地产、金融和生活服务业试点纳税人减税91亿元。改革不仅减轻了试点企业负担,也为制造业等原增值税企业减税198亿元,有力支持了我省实体经济发展。
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注入了活力。截至2017年12月底,全省试点纳税人约50万户,较全面实施营改增初期增加了15万户,月均增加7700余户。其中,建筑业、文化创意和鉴证咨询等现代服务业注册登记户数增长最快,截至2017年12月底,全省建筑业纳税人共9.39万户,同比增长47.4%,文化创意、鉴证咨询等现代服务业纳税人共15.05万户,同比增长21.37%。
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2017年,我省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9264亿元,同比增长8.7%,明显快于第一产业的4.6%和第二产业的7.9%;我省第三产业税收贡献率由营改增试点初期的31%提高到37%,经济结构也在进一步优化。
发布会上,常艳玲还介绍了我省环境保护税改革情况及水资源税改革情况。
在环境保护税改革方面,根据税法的授权,按照“税负平移”、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省人大确定了我省的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标准为1.2元/污染当量,水污染物适用税额标准为1.4元/污染当量。今年一季度,全省有1935户纳税人,共计申报税款约5500万元,较上年同期排污费基本持平,略有下降。从我省实施情况看,纳税人的环保意识正在增强,企业污染治理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
在水资源税改革方面,我省地表水最低平均税额标准为0.3元/m3,地下水为0.7元/m3。今年一季度,全省水资源税共申报2760户,收入2.71亿元,比去年同期水资源费收入略有增长,纳税人及全民节水意识有所提高,促进了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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