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积极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
企业失业人员、农民工被纳入创业补贴范围
本报讯(独萍 姜明明)近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全力以赴稳就业保居民就业。
优化贷款税收等政策支持个体经营发展。创业担保贷款个贷最高额度20万元,10万元以下免除反担保。同时将企业失业人员、农民工纳入创业补贴范围,按规定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拓宽钟点工临时用工短期工等非全日制就业渠道。创建城乡社区养老、托幼、心理疏导等社会工作服务站。大力发展夜间经济,支持发展各类特色小店。
支持发展基于互联网平台创业就业的新就业形态。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降低入网门槛,减免注册、加盟、运营、管理等服务费用。支持数字招聘平台、零工平台建设,培育人力资源龙头企业。
大力支持家政服务业发展。在西安市确定2所本科高校开设家政服务相关专业,培养家政服务高端管理人才。鼓励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培养更多家政服务专业人才。
实施服务管理零收费。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创新创业,对需要办理相关行业准入许可的,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审批。
提供相应场地支持灵活就业。政府投资认定的创业孵化载体,按现有孵化实体不低于5%的比例免费提供经营场地。
搭建社区就业服务平台。用好社区和就近部门空置或过剩办公场所,结合服务对象规模和区域就业特点,建立侧重不同、功能匹配、要素齐全、出入方便且具备政府公共服务功能属性的社区就业服务平台,可通过购买服务向辖区内劳动者提供公共就业服务。
深入开展针对性职业培训。将国家公布的技能类新职业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工种范围,引导提升行动目录清单内培训机构大力开展直播销售、网约配送等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新职业技能培训,促进新就业形态发展。
加强劳动保护和权益保障。加强对符合劳动关系特点的互联网平台企业从业者的劳动权益保障。
加大对困难灵活就业人员帮扶力度。2020年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允许2021年底前补缴。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临时救助。
推动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政策落地落实。清理取消对灵活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加快“实名制”动态就业服务系统建设。通过“秦云就业”小程序,免费向劳动者提供职业指导、创业帮扶、就业见习等精准化、不断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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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贷款税收等政策支持个体经营发展。创业担保贷款个贷最高额度20万元,10万元以下免除反担保。同时将企业失业人员、农民工纳入创业补贴范围,按规定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拓宽钟点工临时用工短期工等非全日制就业渠道。创建城乡社区养老、托幼、心理疏导等社会工作服务站。大力发展夜间经济,支持发展各类特色小店。
支持发展基于互联网平台创业就业的新就业形态。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降低入网门槛,减免注册、加盟、运营、管理等服务费用。支持数字招聘平台、零工平台建设,培育人力资源龙头企业。
大力支持家政服务业发展。在西安市确定2所本科高校开设家政服务相关专业,培养家政服务高端管理人才。鼓励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培养更多家政服务专业人才。
实施服务管理零收费。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创新创业,对需要办理相关行业准入许可的,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审批。
提供相应场地支持灵活就业。政府投资认定的创业孵化载体,按现有孵化实体不低于5%的比例免费提供经营场地。
搭建社区就业服务平台。用好社区和就近部门空置或过剩办公场所,结合服务对象规模和区域就业特点,建立侧重不同、功能匹配、要素齐全、出入方便且具备政府公共服务功能属性的社区就业服务平台,可通过购买服务向辖区内劳动者提供公共就业服务。
深入开展针对性职业培训。将国家公布的技能类新职业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工种范围,引导提升行动目录清单内培训机构大力开展直播销售、网约配送等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新职业技能培训,促进新就业形态发展。
加强劳动保护和权益保障。加强对符合劳动关系特点的互联网平台企业从业者的劳动权益保障。
加大对困难灵活就业人员帮扶力度。2020年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允许2021年底前补缴。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临时救助。
推动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政策落地落实。清理取消对灵活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加快“实名制”动态就业服务系统建设。通过“秦云就业”小程序,免费向劳动者提供职业指导、创业帮扶、就业见习等精准化、不断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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